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与传统行业的深入融合,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基于“互联网+”模式下的新业态从业人员不断涌现,微商、网约车司机、外卖 派送员及快递小哥、电商雇员纷纷走进人们的生活。新业态企业的经营模式、用工形态和传统行业存在很大差异,从业者工作时间不固定、用工形式灵活、流动性大,用工行为的界定和劳动标准适用存在很大纠纷。
为进一步加强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政策支持和服务管理,促进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财政厅于近日联合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灵活就业人员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0号),规定2020年9月1日起,四类灵活就业人员可在就业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一)个体经营者;
(二)非全日制从业人员;
(三)新就业形态人员(包括依托电子商务、网络约车、网络送餐、快递物流等新业态平台实现就业,但未与新业态平台相关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从业人员);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因此,在我市就业的新就业形态人员,包括本市和市外户籍的,均可在我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养老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
●参保途径
新就业形态人员就业登记实行承诺制,参保简单便捷。参保步骤如下:
①各类灵活就业人员(含新就业形态人员)携带身份证原件到任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就业服务中心、人社所等)办理就业登记,无需提供就业证明,只需填报个人信息、就业类型等就业信息,并对信息的真实性作出书面承诺;
②凭有效身份证件、就业登记证明和本人银行账户到就业地税务部门办理参保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