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8.56万元,完成预算12.47万元的68.6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7.40 万元,完成预算11.30万元的64.4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7万元,完成预算1.17万元的10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2015年相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12.65万元,下降59.64 %。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2.64万元,下降63.07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15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根据实际需要严格控制成本支出,从而减少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40万元,占86.35%;公务接待费支出1.17万元,占13.6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局机关出国团组0个、累计0人次。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4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7.40万元,2016年本局机关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7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费用支出。2016年局机关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发生国内接待6次,接待共86人次。主要包括省社保局及其他地市兄弟单位社保业务的调研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