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社会保险音视频宣传项目
二、项目内容:
(一)视频宣传方面:供应商根据工作实际制作12期社保宣传视频产品,每期播放时间约2至3分钟,供应商在自有电视媒体平台及自主运营的APP发布。
(二)音频宣传方面:供应商需在官方媒体平台(电台)等开设专题节目,在每周其中一个工作日上下班时段播放两期(包括首播、重播)音频产品,每期播放时间约2至3分钟,共播出104期。宣传素材由我局每周负责提供,由供应商工作人员进行编辑录制播出,音频成品资料需每月反馈我局。
(三)现场活动方面:根据实际需求组织开展两场舞台活动+线下推广社保宣传推广活动,包括活动策划、场地布置、活动宣传推广等服务事项。
(四)项目涉及的内容均应由供应商设计、制作,不得侵犯第三方权利,制作完成的产品不得交予第三方使用,知识产权归双方所有。
三、项目服务报价及结算
最高限价为20万元(含税)。服务供应商根据我局需求,按时按质开展宣传,合同款项分两期结算。
四、服务期限及地点
(一)项目服务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起365个自然日。
(二)项目实施地点:江门市。
五、服务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副本复印件;
(三)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综合评选当日采购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四)供应商应当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拥有官方电视电台等合作渠道,具备“两微一端”新闻媒体传播平台等相关经营资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及后续服务能力(提供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历史相关项目实例)。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服务。
六、报价方式
(一)报价材料:
1.资质证明,需提供的资料参考本《公告》第五点“服务供应商资格要求”。
2.本项目运营方案。
3.书面报价表。
报价须将上述资料(一式三份)进行密封装袋,并在外加盖骑缝公章。
(二)递交报价文件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30)。
(三)递交报价文件地点:江门市跃进路102号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4楼办公室。
七、采购结果选取
按照综合性评选方式,若有多家供应商竞价,综合考虑供应商同类项目经营业绩、履约能力、服务响应方案、报价等条件;若只有一家供应商,则对该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采购结果将在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网站上公示。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小姐 联系电话:0750-3272892
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