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2024-2026年公务用车定点保险项目。
二、项目概况
(一)预算:采购人单位现有的2辆公务用车,两年保险费用预算金额为1.4万元(壹万肆仟元整),每年据实支付。
(二)服务要求:1.成交供应商对采购人现有的公务车辆提供交强险、商业险保险服务及车船税代缴服务, 商业险险种范围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等。2.供应商对各商业险种均在其车险基准保费的基础上给予统一优惠率,供应商的保险费优惠率报价不得违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保险监管部门的有关管理规定。3.交强险优惠幅度按照保监会统一标准执行。
三、服务期限
两年,签订合同之日至2026年8月31日。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登记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保险经营相关许可或资质。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应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法人资格凭证。(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文件制作日期10天内“信用中国”报告,否则视为该项资质不通过。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及提供服务。
五、投标要求
(一)报价要求
供应商以商业险优惠系数(范围为0-1,小数点后保留两位)进行报价。商业险总保费=商业险标准保费*无赔优系数(由出险次数影响)*商业险优惠系数。
(二)资料要求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材料复印件;
3.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4.投标文件制作日期10天内“信用中国”的截图信息;
5.报价文件;
6.承担本项目能力介绍和相关证明材料;
7.对应评分标准要求提供相应方案、承诺书、报价文件及其他证明资料。
报名提交的所有材料一式两份,均需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并盖骑缝章,否则视为无效文件。申请人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收到的报名资料不予退回,报名资料一律予以保密。
(三)报名时限
请有意向的单位于2024年9月2日前向采购人提交报价资料,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日10时。
六、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附件)确认采购项目的成交供应商,请供应商根据项目要求提供投标资料并报价,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及部分分项目的最高限价,否则无效。
七、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名称: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跃进路102号四楼办公室
联系人:杜生 0750-3272913
附件: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2024-2026年度公务用车定点保险项目评分标准.doc
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