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5月20日至8月31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社保局党总支进行了巡察。2020年9月28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将巡察情况向市社保局党总支作了反馈,指出我局存在3个方面共30个问题。市社保局党总支对反馈的意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方案、建立台账、细化措施、狠抓整改。截至2021年1月8日,对巡察组指出的30项问题,已全部采取措施,开展整改。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总体情况
(一)坚决整改,迅速行动。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总支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总支委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制定印发《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党总支关于落实市委第九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其他总支委员、各科室负责人和各党支部书记为成员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在人事监察科。整改工作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各班子成员严格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靠前指挥,带领分管科室和所在党支部,对照整改清单逐条研究整改举措,逐项督促落实。
(二)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局党总支紧紧围绕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制定了详细的整改实施方案,确保整改成效。为保障整改工作顺利实施,方案要求整改工作做到整改内容、完成时限、责任人、工作要求四个明确;整改工作台账内容全面、整改任务清晰、整改措施得力、整改效果显著。整改过程中做到日常督导检查和集中督导检查相结合,定期对各党支部、各科室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整改落实不力,特别是阳奉阴违、虚以应付、拒不整改的,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领导带头,突出重点。局领导班子成员从自身做起,带头做表率,形成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动一级干的良好局面。主要领导先后主持召开党总支委会议5次、巡察整改工作会议7次,会上,研究部署巡察整改任务,听取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巡察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做到核查不清楚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在全面落实整改工作的同时,把握重点,抓住要害,突出解决部分领导干部律己不严、作风不实,“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在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选人用人、财务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统筹兼顾,相互促进。局党总支始终坚持整改巡察组反馈问题与落实巡察组工作建议相结合。一是坚持立行立改,长期坚持,按照问题性质和整改要求,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即整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按照既定方案、明确责任,提出具体时限,确保在规定时限内见到明显成效;对需要长期整治的,按照整改方案持续用力、抓牢抓实,不解决问题、不达到标准决不收兵。二是坚持整改落实与深化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结合,制定措施,查缺补漏,确保经办队伍建设有新气象,全力推动社保事业更好更快发展。三是坚持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以整改促教育提升,以教育促整改落实,运用巡察成果,确保反馈问题逐项逐条整改纠正到位。
(五)建章立制,强化责任。针对巡察组反馈的存在问题,我局及时制定或修订了规章制度共12项,开展各类专项整治活动14次。局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每两周对整改工作进行一次汇总和通报,各班子成员自觉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对自己职责范围内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各党支部、各科室对照问题,细化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把任务分解到人、把压力传导到岗,一级抓一级,层层抓好落实。
二、整改措施和成效
(一)“党的领导弱化,核心意识不牢”方面
1.针对“政治理论学习不深不实”的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推进。
整改情况:一是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突出把党的思想建设作为基础性的工作来抓,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化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二是结合《江门市县(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每月组织生活清单和巡察工作要求,按要求制定年度和季度中心组学习计划、年度培训计划。三是严格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第一议题”制度和“三会一课”制度。四是理论中心组学习定期组织开展交流研讨,保证每个季度至少有一次。五是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为指导,积极推进脱贫攻坚战、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和开展社保扶贫工作,切实把学习成果落实到脱贫攻坚战上。
2.针对“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的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推进。
整改情况:一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政治担当,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市人社局党组的工作安排。二是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凡属“三重一大”事项主动向市人社局党组汇报,并按要求向市人社局党组报告党组织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社保经办业务等情况。三是对《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局务会议议事制度》进行修订,我局“三重一大”事项在局务会议研究前均先征求各总支委意见,开局务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邀请各总支委和党支部书记列席。
3.针对“班子‘头雁’作用发挥不好”的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推进。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贯彻《江门市“政治能力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建强“头雁”队伍,领导干部坚持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在全面从严治党、坚定理想信念、加强作风建设、陶冶道德情操、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等各方面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二是2020年11月干部人事调整后,我局主要领导不再兼任市人社局副局长,仅担任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并在我局办公,保证了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主管我局工作。三是加强与市人社局相关科室的沟通协调,完善领导行程安排登记工作机制。
4.针对“大局意识不强”的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推进。
整改情况:一是班子成员带头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做到顾大局、识大体,以提高班子治理能力为重点,加强自身建设,工作中坚持既有分工又有合作。二是引导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提高政治觉悟,主动加强与医保部门的沟通协调和部门协作,共同落实推进医保各项工作,尤其是社保基金审计期间,与市医保局紧密配合,确保审计工作顺利开展。
5.针对“着眼长远研究解决问题较少”的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推进。
整改情况:一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政治担当,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市人社局党组的工作安排,落实阶段性减免中小微、大型企业养老、失业、工伤、医疗保险单位缴纳部分。二是全面加强与牵头单位市税务局的沟通协调,全力配合开展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三是定期收集各市(区)关于贯彻落实重大民生决策部署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优化业务流程。四是对于退费失败的企业,主动作为,商省社保局、税务部门查找划账失败原因,提供“一企业一方案”服务,解决到账最后一个梗塞,让所有企业及时享受国家助企暖企政策,做到应退尽退。
6.针对“推进‘放管服’改革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人民群众的期待还存在差距”的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推进。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全国、省、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工作精神,进一步明确改革工作任务和责任体系。二是以蓬江一门式业务为样本,对全市区102项社保服务事项进行标准化流程再造。三是加强电子证照推广应用,减少实体窗口证明材料重复提供。四是大力推动异地就医备案、生育津贴申领、失业补助金申领等28项高频业务实现全流程网办。五是积极配合开展人社服务快办行动,主动编制“企业招用员工”等五个一件事办事指南,推动事项简便办理。六是对承诺办结时间超过5个工作日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申领”等18个政务服务网事项进行压减办理时限,整体压减时限超过30%。
7.针对“稳就业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推进。
整改情况:一是做好每月失业保险基金每月周转金申请工作,确保资金及时到位,确保每项稳就业补贴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二是配合人社部门积极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并开展专题社保宣传活动,继续通过微信、微博、电台、电视台等媒介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三是继续健全预算执行通报机制和失业保险基金稳就业支出通报机制,为人社部门及时提供稳就业支出情况。四是主动做好全市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提升标准待遇补发以及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失业补助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支出。
8.针对“班子对基层了解不深,指导不足”的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推进。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和完善领导下基层制度,每个季度每名班子成员到基层调研均超过三次。二是提前规划好调研课题,结合“双报到”“双服务”“四体联动”等活动,把领导干部到社区、企业、乡村一线开展调研纳入下基层抓落实重要内容,深入基层一线全面听取各方面意见。三是针对江门电视台曝光药店违规刷社保卡的问题,已立行立改,通过成立整改工作督导小组,对各市(区)整改情况进行指导和实地督查,并完善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和服务承诺制,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9.针对“局领导班子攻坚克难力度不够,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办法不多,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不足”的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推进。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与民政部门建立的死亡人员数据交换机制,每季度民政部门提供全市死亡火化数据,将民政部门数据与社保信息系统领取待遇人员信息进行比对,及时停发死亡人员定期待遇。二是根据省局《社会保险信息比对核查工作指导意见》,我省已通过接口方式获取了公安部、教育部、卫健委、民政部等部门的人口库、死亡医学等全国数据,获取了公安厅、民政厅、省监狱等部门的户籍、死亡、火化、低保、服刑等全省数据信息,市县两级社保经办机构定期开展死亡、服刑、在生状态比对及跨地区、跨险种重复领取待遇的比对。
(二)“党的建设缺失,干部队伍建设问题突出”方面
1.针对“思想政治工作较为薄弱”的问题
完成状态: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推进。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江门市“政治能力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通过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等方式,不断加强党员党性教育和道德修养。二是结合我局实际和工作岗位需要,分期分批、稳妥做好干部选拔、公务员职级晋升、干部交流轮岗等工作。三是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关于印发市人社局党内谈心谈话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加强与干部谈话谈心,认真做好谈话记录,注意掌握干部队伍思想动态。四是落实市委《关于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若干举措》,通过开展干部考核、公务员职级晋升、干部提拔等工作,有效调动和激发干部队伍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2.针对“组织生活不严肃、不规范”的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推进。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党支部工作制度》及“三会一课”有关要求,所有班子成员均已开展讲党课,并能主动参加党组织活动。二是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将在2021年1月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三是组织专题培训,严格对照《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记录参考模板》,对负责做组织生活记录的同志进行培训,确保组织生活记录内容做到分类标记,规范有序。四是结合《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政策法规规定,对局内党建工作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和完善。
3.针对“干部培养选拔工作滞后”的问题
完成状态: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推进。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年轻干部的培养力度,通过组织举办党性专题培训班、社保经办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班等,切实提升年轻干部的发展视野和破解工作难题的能力。二是加强与组织、编制、人社部门沟通,通过公务员转任等方式,加强医学、法律等专业人才储备。三是通过公务员转任等方式,加强人员配备,一方面使人员配备达到基金支出三级审核制度的要求,另一方面逐步解决部分待遇发放高风险岗位为非在编人员的问题。四是加强沟通请示,争取上级部门支持,选优配强局领导班子,并及时调整领导分工,努力解决同一领导管理的岗位不相容的问题。五是制定初步交流轮岗计划,将稳步推进干部职工交流轮岗。
4.针对“人事档案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推进。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12月对未完成改版的档案进行材料归档、目录调整和卷盒更换等工作,我局所有人事档案的改版工作均已全面落实。二是明确档案管理员,并严格落实AB角制度,档案管理员个人档案交由其B角保管。三是修订了《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以制度的形式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四是组织开展“三龄两历一身份”问题排查,对检查发现干部重要信息认定不准确问题,按规定上局务会议进行重新认定。
5.针对“因私出国(境)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推进。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修订《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工作人员出国(境)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申请程序和管理要求,并明确对一次办理多次签注不予审批。二是安排专人负责申请表事项审核把关,并监督干部及时还证。三是开展干部因私出国(境)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对2019年以来的因私出国(境)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暂未发现有违规持有因私出入境证件、未经审批出国(境)等违规行为。
(三)“‘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针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推进。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召开中心组学习会议等方式,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领会中央新出台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文件精神。二是领导班子自觉履行“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了年度党风廉政工作计划,会同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多次在局务会上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是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工作将在2021年1月开展。四是修订并层级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督促领导干部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到社保经办业务工作之中,与之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2.针对“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不强”的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推进。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我局内控机制,自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修订完善了《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内部控制指南(试行)》《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等12项规章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二是组织干部职工完善《岗位责任书》,并开展岗位廉政风险点自查,确定重点防控环节,完善风险防控措施,进一步防范廉政风险。
3.针对“纪律监督执行不严”的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推进。
整改情况:一是充分运用好“四种形态”,通过落实季度考核谈话,并结合民主生活会要求开展党内谈话,并按要求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报送谈话台账。二是加强党内谈话和考核谈话监督检查力度,指导相关人员做好谈话工作,谈话要紧扣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为导向谈认识、找差距、查不足,并做好谈心谈话记录,完善谈话工作记录台账。
4.针对“社保信息管理存在风险”的问题
完成状态: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推进。
整改情况:一是升级更换老化和性能降低的设备,对存在运行风险的设备已逐年进行排查整改。二是积极配合开展社保系统省级统筹建设,除医保和生育业务外的主要业务已于2019年11月全面使用省集中式一体化系统经办;本地对应的业务系统停用。三是对我市社保信息系统开展专业排查,对存在运行风险的设备逐年进行整改。另外,争取市政数局的支持,由市政数局聘请专业公司对我局机房的动力系统、空调和电路等所有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故障排查和问题分析,为针对性地开展整改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5.针对“无形资产一直未登记资产账,资产存在流失风险”的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推进。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修订《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在制度中增加无形资产登记入账流程及相关科室职责。二是加强财务日常管理,严格落实《政府会计制度》相关规定登记无形资产账,并科学设置摊销年限。
6.针对“部分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偏差较大”的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推进。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社保基金管理力度,严格落实社保基金预算编报流程,提高基金预算编制的科学性,执行预算调整程序中加强基金运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强化基金收支预算执行。二是严格落实社保基金预算调整机制,2020年9月按省市社保基金预算调整工作部署,对我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提出预算调整意见,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审核呈市人大审议完成基金预算调整。三是继续健全社保基金预警监督机制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管理工作。编写社保基金预警月度分析报告,及时向相关部门报送基金收支缺口预警。编写社保基金预算执行情况通报以及各项社保基金运行分析报告报送相关部门。
7.针对“社保基金统筹监管存在风险”的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推进。
整改情况:按照市财政局会同我局印发《关于加强社保基金财政专户账务处理及对账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社保基金财政专户定期对账机制,每月督促各市区按时划转各项社保基金转移收入、利息收入至市级社保基金财政专户,并做好社保基金对账和账务处理工作。
8.针对“项目监理形同虚设”的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推进。
整改情况:从2020年10月起开展的有项目,均对监理采购方式进行调整,即监理服务均由我局进行采购和支付费用,监理服务供应商需按我局要求全程对项目开展监督工作。
9.针对“项目采购把关不严”的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推进。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2020年11月完成项目排查和整改,并对维护服务项目协议内容予以更正。二是汲取教训,通过对现行服务项目排查,强化项目招投标审核管理,对项目从采购到签订合同、项目开展、支出等方面进行至少三级把关。
10.针对“未严格落实财务‘一支笔’审批制度”的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推进。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财务“一支笔”审批制度,所有经费支出须经计划财务科分管领导审批。二是建立财务管理长效机制,持续严格落实财务“一支笔”审批制度,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相关规定。
11.针对“存在拆单报销规避审批行为”的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推进。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持续严格落实财务“一支笔”审批制度。二是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配合审计、财政检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相关规定。
12.针对“财务制度规定‘干部子女医疗费、保教费等职工福利性支出由经办人、科室负责人和人事监察科审核’,不用经计财科审核,制度存在缺陷,巡察中发现个别干部子女医疗费报销原始凭证不合规”的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推进。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和《子女保教费及医疗费报销暂行规定》,明确“所有支出项目需经OA电子流程和纸质审批流程,由科室经办人、负责人和计划财务科负责人审核;子女医疗费、保教费等职工福利性支出增加人事监察科对报销项目内容、数额的合规性审核”。二是对2019年以来的报销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已妥善处理。
13.针对“固定资产管理混乱”的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推进。
整改情况:一是在购置固定资产支付款项的当月及时登记固定资产账,向财务部门提交《固定资产登记表》,核对资产数量、型号后通过行事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和财务核算系统一并记账,从购置当月开始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二是2020年11月完成固定资产现场盘点及固定资产标签粘贴的工作,对资产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资产信息进行梳理,2020年11月6日出具《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并根据会计师事务所作审计报告意见加强固产管理工作。三是修订了《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规范固定资产的购置、日常管理、处置等方面的管理要求及工作流程。
14.针对“未及时清理往来挂账,形成存量资金沉淀”的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推进。
整改情况:一是我局已于2020年11月到时供电局办理预付电费退款业务,供电局返回的预存电费已于2020年12月划拨至财政国库。二是科学编报2021年部门预算各项目绩效目标及明细指标,于2020年10月15日前完成2021年部门预算(一上),于2020年12月22日完成2021年部门预算中公用经费的二上细化数据。三是加强经费日常管理,完善往来款对账机制,于2020年7月对挂账2年以上往来款项进行清理并将结余资金划回市财政局统筹;于2020年10月对基本户垫支的离休人员医疗费申请财政资金归垫。
15.针对“财务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推进。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财务审核流程,严格审核每一笔支出,确保所有审批资料齐全才进行支付。修订完善《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中关于岗位职责、审批流程等内容,超过5万元以上的支出项目增加事前审批资料,严格核实会计凭证原始资料,确保发票等相关资料齐全。二是补充完善2020年1月以来国有企业办职业学校、幼儿园退休老师生活补贴的支出审批资料,将业务部门三级审批和财务部门三级审批后支出汇总作为凭证附件。
16.针对“未严格执行相关经费管理规定”的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推进。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相关规定,加强公务卡结算管理工作。二是通过加大经费日常管理以及自查自纠工作力度,同时加强与市财政局沟通,进一步明确制度标准,对挂职干部的应发差旅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进行了重新核算和修正,多发放部分已于2019年8月退回市财政局,并进行预算指标跨年反清算。三是严格落实工会经费账务核算要求,在2019年9月已将该款划转至单位基本户,并作调账处理。四是已于2020年11月补缴2019年工会会员会费差额,2020年按新标准缴交当年工会会员会费。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计划
经过近三个月集中整改,我局党总支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目前的工作成效只是阶段性的,还有不少需要重视和解决的问题。下一步,我局党总支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加强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面履行主体责任,切实把整改成果体现到各项实际工作中。
一是继续抓好政治建设,严明党的纪律。坚持把政治建设与干部职工队伍建设相结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围绕“思想建党”这个核心,切实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加强纪律制度建设,加强干部队伍管理,筑牢对党忠诚的政治功底,增强干事创业的政治自觉,用纪律和规矩约束管住党员干部,对违规违纪的坚持教育与处罚并重,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二是坚持常抓不懈,确保整改成效。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紧扣巡察组反馈意见,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紧盯不放,一鼓作气,加大力度,加快进度,以钉钉子精神抓紧整改到位,对长期整改任务,强化措施,夯实责任,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确保整改任务落实率达到100%。同时,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三是加强建章立制,扩大整改成果。在抓好整改的同时,强化巡察成果综合运用,坚持纠建并举、破立并进,在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解决体制机制层面问题上拿出实招硬招,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落实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构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以新担当新作为奋力推动我市社保经办工作再上新的台阶,为把我市打造成珠江西岸新增长极和沿海经济带上的江海门户作出社保部门应有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50-3272925;邮政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跃进路102号人事监察科,邮政编码:529000;电子邮箱:jmsib@jiangmen.gov.cn。
中共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总支部委员会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