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设施设备要求》标准规定,江门市社保局一楼服务大厅标准化视觉标识建设项目采用局门户网站公开采购、局财务重大事项监督领导小组综合评选的方式进行采购确定供货商,现向社会征集项目采购单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江门市社保局一楼服务大厅标准化视觉标识建设项目
二、项目内容:
1、服务大厅标准化视觉标识物品设计、制作与安装(详见物品清单)。
2、服务大厅宣传栏设计、制作与安装。
三、项目要求
1、标准化视觉标识物品按照《社会保险视觉识别系统》标准制作,宣传栏资料内容由江门市社保局提供。内容设计、设施制作与安装、物品制作等所有服务由供货商提供。(具体要求详见报价文件)
2、完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20日内完成标准化视觉标识物品及宣传栏设计、制作、安装工作。
四、资质要求
(一)竞标人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竞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项目最高限价
本采购项目最高限价为40000元人民币。项目费用包含设计制作费、印刷费、运费、税费等所有费用。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六、报价方式
(一)领取报价文件方式:下载附件。
(二)递交报价文件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30)。
(三)递交报价文件地点:江门市跃进路102号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4楼办公室。
(四)报价材料: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项目报价表、宣传栏及准化视觉标识物品设计方案。(报价材料加盖公章,信封密封)
七、采购结果选取
按照综合性评选方式,若有多家供应商竞价,应综合考虑供应商同类项目经营业绩、资信情况与履约能力、报价等条件;若只有一家供应商,则对该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采购结果将在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网站上公示。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小姐 联系电话:0750-3272908
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0年 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