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开展我局劳务派遣项目的采购工作,本次采购采用公开采购方式。
一、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做好我局社保经办服务工作,为广大市民提供更优质的服务,确保我局相关岗位工作顺利开展,现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9名辅助岗位工作人员。该批人员将被安排充实到一线业务岗位和清洁、安保岗位,缓解我局相应岗位人手不足的状况。
二、项目内容
通过劳务派遣方式,聘请9名辅助岗位工作人员派驻到我局工作。受托单位负责派遣员工的人事、计生、劳资、社会保险、党团等工作进行管理,我局仅对受托单位提供人力资源服务进行监督。
聘请人员要求:
岗位:文职辅助岗位(6名)
性别要求:不限
年龄:35岁周岁以下
学历要求:大学本科以上
专业:法律、中文、审计、行政管理、人力资源、档案学、财会等相关专业
地域要求:江门五邑户籍优先
其他:中共党员优先
工作职责:熟悉电脑操作,有较强的写作能力。负责社保业务经办、资料整理、日常公文处理、协办会务和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等。
岗位:清洁辅助岗位(2名)、安保辅助岗位(1名)
(一)清洁岗位要求年龄45周岁以下。
(二)安保岗位要求年龄55周岁以下。
(三)身体健康,爱岗敬业,作风正派,讲究卫生,无不良嗜好,无违反计生政策,无犯罪记录。
(四)服从工作安排,责任心强。
(五)自觉履行岗位职责,完成临时性或者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
三、提供商资质要求
(一)服务提供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良好信誉;
(二)服务提供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江门市内注册、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注册资金200万元或以上,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副本扫描件。
(三)供应商应当同时具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从事人力资源服务工作,有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提供购买服务、劳务派遣和人力资源服务的经验。报价时请提供以上两证的复印件、报价明细表以及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提供购买服务、劳务派遣和人力资源服务的相关证明。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服务、不得转包。
四、报价要求
(一)服务报价
本次服务报价最高限价(含税)为49.8万元/年(其中人均每月管理费不得高于100元),供应商报价时需提供详细的费用预算明细表,报价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
(二)报名所需材料
投标人报名时需递交以下资料的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并装好密封:
1.单位营业执照;
2.《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报价文件。
(三)资料提交要求
有意向的单位请按照本公告要求提交资料,报价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7日下午5时30分,材料递交地点为江门市蓬江区跃进路102号4楼人事监察科。
五、评审办法
本次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若有多家供应商竞价,应综合考虑供应商的报价合理性(费用分配)、规模和人力资源服务经验等条件,另外有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提供购买服务、劳务派遣、人力资源服务经验为优先选择标准;若只有一家供应商,则对该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具体评分标准见附表。
六、其它事项
(一)付款方式:本项目结算方式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商定。
(二)服务的时间及期限:项目服务期限为12个月,起止日期为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具体起止日期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七、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二)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跃进路102号4楼人事监察科
(三)联系人:周生
(四)联系电话:0750—3272925
(五)传真:0750—3272953
附件:
评分权重表
注:评分权重表中所提及的相关证明资料以报价材料为准,如采购方对相关文书存在质疑,供应商需在2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关纸质文件(盖章)。
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0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