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2020年江门市特定人群城乡居保待遇资格上门认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采购。
招标人名称: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招标人地址:广东省江门市跃进路102号
一、实施时间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二、项目内容
(一)为各市(区)100周岁以上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保”)待遇领取人员提供上门认证、基本信息采集、政策宣传、意见收集等服务;
(二)为各市(区)75周岁及以上患有特定病种的城乡居保待遇领取人员提供上门认证、基本信息采集、政策宣传、意见收集等服务。
三、项目服务对象
1.各市(区)100周岁及以上的城乡居保待遇领取人员。
2.各市(区)75周岁及以上患有特定病种的城乡居保待遇领取人员, 特定病种范围包括恶性肿瘤(放疗、化疗)、恶性肿瘤(非放疗、化疗期间)、冠心病、精神病、类风湿关节炎、慢性肾功能不全(不需透析)、慢性肾功能不全(需透析)、慢性阻塞性肺气肿、脑血管疾病后遗症(脑栓塞、脑出血和脑梗塞等疾病引起的后遗症)、帕金森病等十类病种。
3.已领取城乡居保待遇(不属于上述2类人群范围)的待遇领取人员,因患病行动不便,可通过电话申请预约上门认证服务,待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批准后,可参照本方案按需进行上门认证服务。
同时,根据上门认证服务项目进展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适当扩大上述第2类人群范围,以保证更多待遇领取人员享受优质便民服务。
四、项目服务内容与方式
1.电话咨询服务:由服务方设立三条电话专线接听群众来电咨询、申请,并记录预约上门时间。
2.主动联系服务:由我局提供对象名单,服务方通过电话、社区(村委会)、上门与服务对象取得联系,介绍服务,为有需要上门服务对象进行登记并预约上门服务。
3.预约上门认证服务:由服务方派出工作人员与服务对象联系,上门办理认证服务,并制作办理认证的凭证(包括上门办理认证拍摄的相片及服务对象符合上门服务条件的证明)。
4.生物特征采集、认证服务: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服务方为服务对象提供生物特征(指纹、指静脉和人脸)采集、认证服务。
5.基本信息资料收集:服务方在提供上门认证服务的同时,需收集补充服务对象缺失的基本信息资料(包括联系电话、手机号码、常住地址等),并及时将有关信息反馈给各市(区)社保局,便于在省城乡居保信息系统中及时更新相关信息资料。
6.政策宣传服务:服务方派出工作人员根据服务对象实际情况,宣传各类社保政策,并携带各类宣传小册子给予服务对象。
7.核查服务:核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未按期办理资格认证、不暂停待遇的待遇领取人员是否具备待遇领取资格。
五、付款办法
(一)付费标准及经费预算:
根据2020年我市城乡居保待遇领取人员分布及历年上门认证服务工作情况,确定上门认证服务标准:拟定按不超过30元/人标准进行测算。
年度专项经费预算为24万元,按服务对象范围初步确定我市2020年特定人群社会保险待遇资格上门认证总服务人数为不低于8000人。
(二)付款方式:在签订合同后,按照合同内容结合实际服务量进行费用结算。
六、投标要求和中标标准
(一)投标要求
1.合同项目总金额不变(24万元整)。
2.以上门认证服务人次单价(元/人)为投标标准。
3.因中标单价影响预算的,不足部分将通过增加项目服务人数确保整体项目总金额全部支出。
(二)中标原则及标准
中标原则:遵循公平、公正、合理低价、科学择优原则。
中标标准:为了更好地服务广大群众,提升群众满意度,避免只唯价格论。中标供应商的确定,报价结束后,由我局采购审核小组综合根据单位报价、项目管理、项目成效、项目保障体系等指标,按照评分比例标准评定中标单位。评分如下:单位报价(20%)+项目管理(27%)+项目成效(43%)+项目保障体系(10%)-扣分项。(具体标准详见附件)
七、违约责任
服务方须对服务对象任何有关的资料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服务方存在以下违约行为则终止协议,赔付采购方全部项目支付资金:1.不接受采购方的监管;2.不定期向采购方汇报工作情况;3.服务质量不合格(包含服务总人数、时间、态度不符合规定);4.服务对象对服务方工作人员的投诉;5.工作评估不合格;6.服务内容及范围超出合同所订。
八、服务方资格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服务方资格
1.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并合法用工,具有良好的信誉。
3.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具有完全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在近三年无不良经营行为,无合同争议纠纷,无发生诉讼及仲裁情况。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进行投标。
(二)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报价时间:2020年5月19日10时至2020年5月22日10时。报价资料(纸质和电子版)在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提交到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联系人:温小姐,联系电话:0750-3272753。
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