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确保全体干部职工第一时间全面掌握和准确理解《条例》精神以及相关要求,市社保局组织召开了《条例》专题学习会议。局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以及干部职工代表参加学习。
会上,各相关业务科室将《条例》内容与实际业务经办相结合,围绕《条例》的立法精神、立法目的、立法原则以及总体框架、主要内容等方面进行了系统学习和详细解读。并就下一步对照《条例》要求,进一步完善经办规程、优化服务流程和加强风险防控等工作进行交流发言,确保做到规范经办、合法经办、高效经办,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断提升经办服务水平。
会议指出,当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进入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阶段,对社保经办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条例》是社保经办领域首部行政法规,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出台目的是规范社会保险经办,优化社会保险服务、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维护用人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标志着社保经办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精细化迈上新台阶,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
会议强调,全体工作人员要做到“三个掌握”。一是准确掌握原则要义,社会保险经办是国家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各项社会保险政策实施效果,事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我们在经办过程中必须遵循合法、便民、及时、公开、安全的原则;二是准确掌握便民利民要求,社保经办服务是社会保险体系的最后一公里,是社保政策与社会公众的一个连接点,我们必须要掌握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有关要求,强化宗旨意识,创新服务方式,不断提升群众办事体验和满意度;三是准确掌握风险防控要求,社会保险基金是社会保险事业发展的物质基础,作为社保经办部门,必须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为社会保险体系保驾护航,确保基金安全和有效运行,守护好人民群众的每一分“养老钱”“保命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