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林前几个月刚刚从上一家公司辞职,正一边领取失业待遇一边找着新工作。小林的同乡好友小徐是某外卖平台的送餐员,已经从事外卖配送工作一年了,热爱生活、勤劳认真的他靠着外卖送餐员这份工作将日子过得越来越红火了。
待业中的小林不禁也有些心动,却也有着自己的一份顾虑:从事外卖配送工作没有公司帮忙缴纳社保费,万一再次失业了岂不是没有了保障?
事实上,为了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在内的灵活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权益,自2022年1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可在省内就业地遵循自愿的原则参加失业保险,享受失业待遇。具体是如何规定的?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 参保对象
法定劳动年龄内在我市从业的下列人员:
依托电子商务、网络约车、网络送餐、快递物流等新业态平台实现就业、但未与平台或机构等相关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以及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
二、自愿原则参保缴费
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加失业保险原则上以其参保前灵活就业十二个月的平均收入申报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失业保险基准费率(单位和个人费率之和)缴纳失业保险费。其后每年7月申报一次缴费基数,申报后本年7月至次年6月按该缴费基数缴纳失业保险费。首次参保时灵活就业不足十二个月的,按照实际就业月数的平均收入申报缴费基数。
参保方式: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需办理就业登记。灵活就业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以及就业登记向参保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参保缴费手续,自办理参保手续当月起按月申报缴纳失业保险费。
缴费基数:
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的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级以上市最低工资标准,月平均收入高于失业保险所在地级以上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以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级以上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为基数申报。
温馨提示
当前我市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为1720元/月。如有相关疑问,可致电:0750-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