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女士已经失业了,按规定每月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虽然失业保险金金额不大,也总算是有个基本保障。近来陈女士又遇到了新问题:她已怀孕8个月,宝宝下个月就出生了。预计生育期间又需要一笔开支,对于已经失业并只靠每月失业保险金维持生活的陈女士是一个不少的负担。这时陈女士想到了社保局,看看社保局对她这种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情况有什么政策保障,希望能解决当前的困难,于是她直接到所属的社保局问个明白。
《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基金生育时,可以向失业保险待遇领取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加发失业保险金,标准为生育当月本人失业保险金的三倍”。
公式:生育加发失业保险金=生育当月失业保险金?*3
办理申请生育加发失业保险金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及社会保险卡
(2)婴儿出生证明或其他证明生育情况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填写《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
(4)当地社保经办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根据陈女士的情况,只要她生育时属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并提供相关材料就可以申请办理了。她当前领取的失业保险金为1395元/月,按规定她可以领到一次性加发失业保险金为1395*3=418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