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手续?
小编上期为大家介绍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广东省内转移怎么办理?本期再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怎么办理。
一、办理条件
跨省流动就业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手续:
1、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
2、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
3、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
4、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按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或因没有满10年参保地转移至户籍所在地的。
◆举个例子
天津户籍的林先生已在户籍地参保20年,其因个人原因在45周岁时首次到我省工作并参保。假如林先生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一直在本省的单位参保缴费,其可以将户籍地或其他城市的社保关系转移至最后参保所在的地级市,合并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申办退休手续。
二、办理流程
参保人跨省转移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一般缴费账户)时,各项养老保险权益合并计算,具体办理流程为:
1、出具参保缴费凭证。参保人曾在省内不同地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在办理跨省转出前,先进行关系归集(按省内转移规定办理)。参保人携带身份证到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保关系转出业务,工作人员核对缴费信息无误的,当场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转入申请登记。参保人在转入地参保缴费后,携带身份证和《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到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保关系转入业务。经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符合转入条件的,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参保人只需完成上述两个步骤,剩下的工作将由两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对接转移。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应完成核对信息、基金划转等手续,将参保人的社保关系转出,并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的15个工作日内,核对材料无误的,为参保人录入转移信息,办结转移手续。目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业务的办理时限为45个工作日。
对于参保人符合国家规定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超过三年(含)的,除《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外,还应按人社部规〔2016〕5号文及相关文件规定向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能够证明一次性缴费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应文书。
如果参保人不能亲自到场办理社保关系转移业务的,可委托他人办理。被委托人则需持本人、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到属地社保经办机构代办转移业务。参保人如有疑问,可在办公时间致电属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