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社保局全面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在为民排忧解难中自觉践行初心使命。今天我们来了解我为群众办实事,解决社保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系列之二。
外来务工人员失业在江门领取失业保险金后离开江门,每月还需在江门窗口办理失业保险金签到认证;总是忘记在粤省事办理失业保险金签到,社保局工作人员是不是来电话提醒 。为了适应劳动者跨区域流动和政务公共服务的便捷需求,解决全市8000多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的“烦心事”,从2021年3月起,江门取消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每月签到认证,由各级社保经办服务机构通过数据核查和信息比对的方式,验证失业人员领取资格,核对符合继续领取条件后直接予以发放待遇。
一、从现场定点认证到无感数据核对,社保数字化转型推动失业保险经办服务高质量发展
2015年前失业保险金领取人员需在待遇领取地社保经办机构现场办理失业保险金每月签到。2015年1月起,我市正式展失业人员”一站式“服务业务,实现全市社保经办服务窗口、镇街公共服务中心、各级就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金现场签到认证通办。2020年,失业保险金签到认证、失业保险金申领、失业补助金申领等高频事项实现“粤省事”小程序全流程网办。2021年,社保经办机构通过部门数据信息对碰核查,实现失业保险金领取资格认证“无感管理”。江门以数据分析应用变革社保经办服务模式,实现失业保险金签到认证从通办到网办到取消,推动社保经办服务高质量发展。
二、坚持无感管理、有形核查相结合,实现社保基金管理高效与安全协同发展
失业人员在重新就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移居境外等7种情形下就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江门市对新增失业人员即时信息比对,即时审核待遇领取资格。对存量失业人员,在每月发放失业保险金前定期开展数据核查信息比对,对于比对中发现的疑点,将联系失业人员进一步精准核实处理,通过信息比对“无感管理”和疑点核实“有形核查”相结合方式,严厉打击失业保险金骗保违规行为,全面控制社保基金支出风险,实现社保基金管理高效与安全协同发展。
【注意▼▼▼!!!】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若出现以下停领情形之一,失业人员或其遗属必须及时告知社保经办机构并办理失业保险金停领手续,不得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和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①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②死亡、③应征服兵役、④移居境外、⑤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⑥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强制隔离戒毒的、⑦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培训等。
★★对未及时申报导致违规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一经发现核实后,将责令退还,其失信记录将被纳入社会诚信系统。
失业人员可通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线上办理“失业保险待遇终止”业务或可联系所属(待遇发放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告知停领失业保险待遇:
一、线上办理“失业保险待遇终止”的操作指南及图解:
第一步: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点击首页“社会保险公共服务系统”;
第二步:选择通过“电子社保卡”或“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
第三步:登录后,选择“失业保险服务”-“失业待遇终止”,点击“失业待遇终止”;
第四步:点击“受理”即可办理“失业保险待遇终止”业务。
二、可联系所属(待遇发放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告知停领失业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