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链接:关于印发《江门市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示范片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江门市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示范片创建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一、政策依据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土地流转和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也是农村改革的基本方向;家庭经营和规模经营要统一起来,积极稳妥推进土地流转,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2019年8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意见》(粤府办〔2019〕16号)印发实施,明确提出加快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十条措施。2020年8月,全省农村承包地流转工作现场推进会明确要求各地结合贯彻落实中央和省部署要求,制定出台本地化的推进承包地流转政策,不断建立健全推动承包地流转工作的激励机制。
二、目标任务
以坚持农户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以放活土地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新型经营主体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等为重点,创新农村承包土地流转政策激励机制。至2023年,全市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率进一步提升,建成一批产业特色、规模适度、管理规范、运作高效的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示范片,力争示范片项目土地流转总面积不少于1万亩。
三、申报和评审流程
示范片创建从2020年度开始,按照镇(街)申报、县级审核推荐、市级现场核查并组织专家评审等程序,根据合同规范、规模经营、产业特色、主体实力、方案明确、效益明显等6大条件标准择优评选。从2021年开始,各市(区)于每年10月15日前,对上一年度10月1日至本年度9月30日期间新增且符合条件的流转片区,组织申报并推荐示范片;其中,2020年1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新增且符合条件的流转片区,各市(区)于《示范片创建方案》印发生效后一个月内组织申报并推荐示范片。示范片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评审认定,评审结果在部门门户网站公示不少于5天后无异议,授予“江门市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示范片”称号,并向社会公告。
四、奖补资金安排
2021-2023年,每年在市级涉农资金统筹安排300万元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示范片创建。分两档标准对示范片进行奖补:流转耕地(鱼塘)300亩(含300亩)-500亩的示范片,一次性奖补30万元/个;对流转耕地(鱼塘)500亩(含500亩)以上的示范片,一次性奖补60万元/个。已实施市级以上土地流转专项财政资金项目的示范片,本项资金不再给予奖补。奖补资金分配方案由示范片所属镇(街)按本方案奖补标准制定,经所在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审核确认;其中,对村、组两级集体奖补不低于50%,对承包农户奖补不低于20%,对经营主体(土地转入方)奖补不低于10%。
五、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级建立健全协调工作机制。各市(区)要出台实施本地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财政奖补政策。二是严格土地管理。各市(区)要加强承包地使用情况的监督,防止和纠正长期抛荒、损毁土地等行为,加强承包地用途管制,遏制粮田非粮化,严禁农地非农化。三是规范资金使用。奖补资金严格按照《江门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管理办法(试行)》执行,主要用于对促进示范片项目发展的当地村集体、规模流转承包农户及经营主体等进行奖励,由示范片所属镇(街)根据奖补资金分配方案实施。四是强化考核激励。示范片创建工作纳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重要内容。五是做好宣传推广。加大宣传力度,着力推广示范片的有效经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