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8日至2024年3月11日,通过江门市人民政府及江门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就《江门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现将意见建议内容和办理情况反馈公示如下:
序 号 | 意 见 | 办理情况 |
1 | 建议在决策事项制定时能广泛征求社会群众意见,充分听取社会群众意见建议。 | 采纳。根据《江门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决策承办单位应当采取便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及特定群体参与的方式充分听取意见,依法不予公开的决策事项除外。决策承办单位根据决策事项的性质类别、复杂程度、影响范围、社会关注度、实施条件等因素,可以采取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书面征求意见、听证会、座谈会、实地调研、社会调查、网络平台互动、与特定群体进行沟通协商等形式,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公民可以关注市政府、决策承办单位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官方平台,积极提出意见建议。 |
江门市司法局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