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门市司法局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十四届五次全会精神,围绕市委“1+6+3”工作安排,聚焦“一个统筹、五大职能”,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工作,连续五年获得法治广东建设考评优秀等次,持续擦亮“法治侨都”的金字招牌,以高水平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
一是把旗帜鲜明讲政治摆在首位。在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上走在前列,召开党组会议22次,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会8次,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和重大会议精神近60项,不折不扣把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二是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认真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方面取得实效。三是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强基固本。贯彻执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党员干部集中轮训,强化对“关键少数”党性教育,涵养领导干部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四是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我局申报的《汇聚侨力量,圆梦大湾区,以高水平法治彰显“中国之治”》成功入选我省推荐单项类名单。
(二)深入推进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一是持续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网上办理和在线智能化监督,巩固市县镇不同层级、不同领域应用“粤执法”的实践成果。截至目前,“江门粤执法”累计产生案件15.5万余宗。其中,全市73个镇(街)通过“江门粤执法”办理案件9.27万宗,累计办案数量和人均办案量均位列全省第1。二是深化标准体系建设,推进“广东江门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标准化试点”入选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司法部2023年度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按照市委、市政府“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部署要求,在做好第一批赋权事项评估工作的同时,开展第二批拟调整由乡镇(街道)实施的行政职权事项目录征集工作,持续推动执法重心下移。三是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提升行动。举办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素质提升班暨综合行政执法示范乡镇(街道)创建动员会,组织执法部门执法骨干、法制审核人员参加中央组织部、司法部举办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编制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指南,长效推行“导师制”培训、行政执法“大比武”活动、典型执法案卷示例汇编等系列举措,不断提升基层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四是持续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发布江门市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205条。参加12345社会生活噪声污染诉求事项执法协调会,就台山市餐饮油烟污染信访事项涉及的权责争议出具法律意见。
(三)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创新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我市行政执法监督指导效能
一是创新行政执法社会监督模式。经市政府同意,印发《江门市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和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工作办法》,通过建立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组建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队伍,拓宽公众参与行政执法监督路径,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二是加大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力度。按照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营商环境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等工作部署安排,充分发挥好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人才库作用,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逐利执法”、执法执法粗暴、执法“寻租”等问题。三是办好“法治政府面对面”专题访谈节目。邀请政府部门负责同志直接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学专家、企业行业代表、基层群众代表、媒体记者等进行面对面交流互动,拓展社会监督行政执法新路径。今年累计上线10期的节目,约47.7万人次观看节目,营造了法治政府共建共享的浓厚氛围。四是切实开展法治建设专项督察整改。严格按照省委依法治省办的部署要求,会同市直有关单位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筹备召开员部署会议,研究制定我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出台《专项整治工作问题线索闭环处理的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专项整治问题线索的主要范围、收集、管理、处置、督办以及销号工作。通过集中评查、交叉互评等形式,共发现执法程序、证据收集、文书制作归档不规范等535个具体问题。创新专项整治提醒函工作机制,发出23份提醒函,提出37条工作意见,涉及127条问题线索。抓好逐利执法等五个方面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及时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的有效措施和经验,并纳入年度法治江门建设和市直机关单位依法行政考评范畴。
(四)充分发挥立法引领作用,切实增强立法供给的精准性、实用性和有效性
一是组织实施《江门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立法计划》。通过制定立法计划实施方案,指导提请初次审议项目起草责任单位做好起草、送审等立法工作,并提前介入,参与调研和对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意见;加强与预备项目、调研项目起草单位沟通联系,指导其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立法调研、起草等工作。二是推动重点领域立法,完成《江门市城市建筑外立面管理条例》《江门市社会治理智慧网格服务管理条例》《江门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江门市公共数据共享和开放利用管理办法》《江门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草案审查工作,切实增强立法供给的精准性、实用性和有效性。三是完善18个市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建设,推动政府立法“直通车”开到基层镇街、社区、企业、行业协会商会、高校、文化机构等。四是继续加强江门外商投资企业协会、江门市新会区新会陈皮行业协会等省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建设,加强与全国人大法工委江海基层立法联系点联动对接。今年以来,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共参与15部法律法规征求意见征集。
(五)持续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持续推进行政机关复议应诉工作提质增效
一是完成市复议委员会筹备组建工作,制发《江门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规则》《江门市行政复议质量提升年活动方案》《江门市行政复议调解工作规定》。二是大力推动公安交通执法类行政复议案件实质性化解。江门市司法局协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指派熟悉执法业务的交警进驻江门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服务中心接待来电来访群众,与申请人面对面沟通、结合证据现场释法明理,引导群众走咨询、申诉渠道,有效分流和调解绝大部分公安交通执法类案件。约九成案件经行政复议人员和市交警支队人员的释法说理、答疑解惑后没有继续进入行政复议立案审查程序,将案件化解萌芽之中。三是首次特邀行政调解员参加复议案件听证。邀请行政调解员参加行政复议案件听证活动,特邀听证为人民群众监督法治建设提供一个良好平台,进一步增强政府公信力,切实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四是加强常态化沟通联动机制,合力推动行政应诉走深走实。截至目前,市本级共新收行政复议案件164宗,受理105宗,不予受理39宗,审结146宗,中止7宗。持续深化败诉行政案件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年度报告制度,共办理行政应诉案件30宗,已判决15宗,全部胜诉。
(六)完善合规体系建设,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扎牢基层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网。织密基层规范性文件管理网格,目前我市规范性文件制发单位已全部建立文件内部管理制度,标志着我市市、县、镇三级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实现从外到内全覆盖。对我市规范性文件统一发布平台中的送审、报备等程序节点进行测试,为下一步升级及将县(市、区)级部门、乡镇(街道)规范性文件纳入平台管理做好前期准备。二是持续加强规范性文件统筹监管。严格按照提质控量原则筛选申报项目,经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最终形成《立规计划》,包括正式项目8件、预备项目3件,涵盖制造强市、医疗保障、学前教育、生态环保、道路交通安全等涉及社会民生的重要领域,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撑。严格落实年度规范性文件审核和管理情况通报制度,建立由考核督办、专项整改、管理平台及常态化网络抽检、发文目录抽查等组成的多维立体化监管体系,加强文件从起草到废止、失效的全流程监督。三是全面开展清规工作,做好文件管理“回头看”。组织各市(区)人民政府和市各有关单位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及巡视反馈整改意见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通过规范性文件统一发布平台先期梳理112件政府规范性文件、87件部门规范性文件。及时公布规范性文件目录清单,通过向实施部门发送提醒函的方式,督促其及时进行评估并作出是否延期、修订或废止的决定。建立文件实施后评估的标准化规范,形成评估规范文本并印发。该文件实施后评估标准已列入2023年江门市地方标准及标准化研究计划项目。
(七)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
一是着力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保障。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聚焦局机关年度亮点项目和重点任务,认真把好合法性审查关口,提高审查质量,充分高效发挥法律顾问的法律参谋助手作用,为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保驾护航。今年以来,跟进办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件10件,高质量完成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合作共建、清华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校级基地建设、君乐宝乳业集团有限公司投资战略合作等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截至10月底,共出具书面法律意见219份,参加中创新航等专项研讨会议等86次。二是率先印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白皮书。编制出台江门首部《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白皮书(2022年》,全省率先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白皮书制度,全面系统地反映全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情况和创新亮点,对法律顾问护航高质量发展提出意见建议和有益参考。该做法获副市长曹阳批示肯定,被省司法厅肯定推广。在全省首创法律顾问工作观察团品牌。整合党政机关、市律协及法律咨询委等资源,组织观察团走进市、县(市、区)、镇(街道)三级政府、部门及重大项目现场,检验政府法律顾问作为法律“守门人”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强化法律顾问事务合法性审查质效。组织编印出台共15章超23万字的《江门市政府法律顾问事务重点领域合法性审查工作要点指引》,供全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作为工具书参考使用,为防范化解重大行政决策、政府合同、自然资源、政府采购、国有资产、政府投资、PPP项目等重点领域法律事务的热点难点问题提供合法性审查工作法律实务指引。
(八)深化基层矛盾纠纷排查,构建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
一是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开展矛盾纠纷专项排查。江门市司法局、深圳国际仲裁院江门中心(江门仲裁委员会)、江门市调解协会共同举办“弘扬‘枫桥经验’助力多元解纷”主题研讨会,商讨深化合作模式。截至目前,全市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20175次,调处矛盾纠纷6622件,涉及金额2.42亿元,司法确认838宗。二是打造江门市涉侨纠纷联合调解工作室,探索“华侨调解+江门仲裁模式”,并通过线上成功调处一起跨国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有效解决侨胞在诉讼或非诉讼领域法律服务需求。三是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推动成立个人品牌调解室21个,通过发挥“名人效应”将纠纷化解于无形。以蓬江、开平和台山为试点,成立全市首批涉侨调解志愿服务队,该创新工作也得到国务院侨务办的认可,工作信息并在其门户网站上刊登。积极培育典型模范。在全国调解工作会议上,我市的开平赤坎谭银贞、蓬江杜阮郑秋船、台山台城林志辽三名调解员获得“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
(九)创新普法宣传形式,提高法治宣传教育水平
一是强化普法宣传。组织开展2023年度“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活动,对市委机要和保密局、市发改局、市教育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总工会等5家单位“八五”普法履职情况进行评议。组织召开2023年江门市“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会暨市普法工作联席会议,对“八五”普法中期验收评估及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二是制定2023年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安排自学法律法规18部,专题学法讲座6次。结合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法治七进”活动,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浓厚氛围。三是大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和“法律明白人”培养。对已命名的13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08个广东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实行动态管理、巩固创建成果,已培养村(社区)“法律明白人”5357名。四是采用线上网络直播方式,打造“法治大讲堂”线上网络普法栏目。截至目前,组织网络视频直播“法治大讲堂”27期,在线收看400万人次。五是巩固“校地合作”成效。与中山大学法学院合作,邀请法学院专家到江门,筹备举办领导干部法治能力提升主题培训班,开展12场法治主题讲座。与江门职业技术学院合作,开展“法治校园”共建活动,举办大学生“我与法治”演讲比赛1场,邀请我市律师走进校园开展主题讲座1场,组织开展校园普法短视频大赛,评选出优秀短视频作品20个。
(十)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畅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一是高质量建设华侨华人离岸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出台十项举措助力侨都高质量发展,提供多元化涉侨公共法律服务。自建成以来截至2023年10月,中心累计接待省内外党政机关130余次,累计办理法律咨询2535宗、法律援助997件;公证9547件,其中涉外公证4876件 。二是用好用活深圳国际仲裁院江门中心,打造珠江口西岸商事争议解决服务优选地和国际商事仲裁服务新高地。截至2023年10月,办理案件总计150宗,涉及案件标的总额约47.16亿元人民币。三是健全涉外法律服务业体制机制,拓展涉外法律服务领域。全省率先召开全市涉外法治建设工作会议,成立由司法行政、公安、法院、侨务、税务等部门17名资深专家、精英骨干组成的江门市华侨华人离岸公共法律服务专家顾问团队。制定出台《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实施意见》《华侨华人公共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推动落实方案》,提升涉外法律服务质量。四是持续深化海外远程视频公证试点。成功推动台山市公证处入选第二批司法部、外交部海外远程视频公证试点,江门成为海外远程视频公证的“双试点”城市,截至2023年10月,已联合我国驻美国、新加坡等使领馆完成19宗海外远程视频公证。五是积极推行“一证即办”公证服务模式。加强江门市政府侧流程再造,推动17项公证“一证即办”2日办结,累计提供“一证即办”公证服务1.4万多次。六是积极探索“法援+”模式,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建立法律援助与诉讼、信访、劳动检查执法及劳动仲裁等“法律援助+”协作联动机制,开展法律援助法主题宣传38场,全市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 4465件,安排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2106人次,为军人军属提供法律援助5 次,为来访、来电群众解答法律咨询8253人次。
(十一)强化律师党建及队伍管理,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坚持“党建红”凝聚“律师蓝”, 探索推出更多法治特色党建品牌。以深化开展“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主题活动为契机,组织动员全市广大律师积极参加“百所兴百村”“周六一小时”义务法律咨询等公益法律服务活动,积极参与地方立法,不断提高服务为民水平。指导新设立3个律师所党支部,督促新会、鹤山律师所联合党支部及时换届;加大从青年律师、优秀管理人员中发展党员力度,今年以来培养入党积极分子5名,接收预备党员6名,党员转正5名。二是充分发挥律师在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服务保障作用,扎实推进律师进工业园区、进企业、进商会协会等专项工作开展,持续深化“法治体检”和“法律三进”活动,取得良好成效。截至当前,全市律师共走访企业290余家,提供法律咨询1700余次,为企业开展法律宣传、“法治体检”150余场次,帮助企业审查修订合同200余份。三是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引育,夯实涉外法治建设根基。发布江门市粤港澳大湾区执业申请工作指南,联合市律师协会倡议本地11家律师事务所推出具有侨乡特色的粤港澳大湾区律师人才引进政策,继去年引进首位粤港澳大湾区执业律师,今年6月顺利引进第二位大湾区律师,构建“引进来”“促融合”“共发展”的港澳律师大湾区执业新格局。成立江门市涉外法律人才库及公布人才库成员名单并举行颁证仪式,开展各县、市区涉外法律服务轮训和形式多样的涉外法治领域专题培训。四是继续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截至目前,全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共提供法律服务19179次,其中提供法律咨询14025次,出具法律意见书276份,开展法治宣传4416场次,参与法律援助17宗,参与人民调解56起,其他法律服务372件。
二、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市司法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积极发挥市委依法治市办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2023年依法治市工作要点,与市委党校联合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基地揭牌仪式,签订合作共建协议,共同推进学习宣传研究阐释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江门走深走实。做好系统自身法治建设,通过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工作任务的部署安排。
一是统筹全市各级各部门做好2022年度法治广东建设考评工作。配合开展第三方评估调查问卷工作,主动对接省委依法治省办争取支持,为我市获评优秀等次打下坚实基础。
二是高质量完成2022年度法治江门建设考评工作。组织开展各县(市、区)自查自评、市直部门评分、社会第三方评估等考评程序,及时向各县(市、区)通报考评结果和考评情况反馈书,要求各县(市、区)对照考评发现的短板弱项,深入查找原因,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整改落实。
三是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工作,向省委依法治省办抄报我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报告,组织市直党政部门45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完成书面述法工作,组织全市各县(市、区)党委政府14位主要领导2022年度述法报告报送市委依法治市办,组织全市镇(街)142位党政负责人、县级党政部门236 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完成书面述法报告工作。开展法治建设“述、评、督、考、责”联动机制先行试点工作。
三、存在不足
一是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统筹力度、整体谋划水平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制度建设需进一步完善,基层行政执法规范化、精细化水平仍需进一步提升。三是公共法律服务智能化、集成化水平仍需提高,涉侨公共法律服务产品需进一步拓展,服务品类与华侨华人精准需求匹配度、针对性仍有较大提升空间。四是法治宣传活动针对性不强,法治宣传品牌不够突出,社会影响力不大,宣传方式仍有待丰富。
四、2024年工作计划
一是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力度。要把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与法治广东建设考评、重大专项整治工作等结合起来一体推动,以法治督察和考评为抓手、以示范创建为牵引,不断将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通过有效培育法治政府示范创建项目,持续加大法治建设宣传推广力度,全面提升我市依法治市工作水平,持续推动法治江门建设走在全省前列。
二是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助力行政决策于法有据、循法而行。统筹推进政府立法工作,积极做好2024年立法建议项目征集,加快构建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1+7+N”工作机制。创新政府法律顾问江门模式,严格落实双层合法性审查机制,完善重大事项提前介入机制。
三是聚焦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突破。持续深化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抓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贯彻落实,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效能。以入选国家级标准化试点项目为契机,深入挖掘、复制推广江门行政执法经验,持续打造基层执法建设“江门品牌”。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充分发挥律师、仲裁员专业特长,积极探索律师+调解、仲裁+调解模式,提高商事纠纷化解效能,及时化解与经营主体有关的民商事纠纷,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通过多元程序和法律机制高效化解各类纠纷,减轻市场主体诉累,降低涉诉维权成本,使市场经营主体放心经营,扎根江门、投资江门,为江门的高质量发展添砖加瓦。
四是深入推进“侨都赋能”“港澳融合”工程走深走实。通过聚焦粤港澳大湾区“一点两地”建设,持续加大华侨华人离岸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深圳国际仲裁院江门中心建设力度。深化深江国际仲裁合作,在2023年良好运营成效的基础上,实现粤港澳大湾区仲裁规则“软联通”。深入拓展市华侨华人离岸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线上组成部分,丰富线上平台服务内容,强化推广“江门智慧司法”微信小程序,不断提高其知晓率和首选度。深化涉侨涉外公证服务工作,加大涉外法律服务示范机构培育力度。
五是进一步提高法治宣传时效性、针对性、有效性。创新提升法治宣传方式方法,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和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等重大活动,深入开展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大力培育法治文化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