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江门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试行)》《江门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工作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2023年12月22日,我局发布公告公开选聘3名江门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现出现1个岗位空缺,需再次公开补选1名社会律师担任江门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
一、服务期限
3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二、服务费用
人民币30,000元/人/年(含税)。
三、服务内容
(一)为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
(二)参与法规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论证;
(三)参与合作项目的洽谈,协助起草、修改、审查重要的法律文书或者以聘任单位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合同;
(四)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
(五)参与处理行政复议、诉讼、仲裁、执行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六)需要政府法律顾问参与的其他涉法事务。
四、资格要求
(一)应聘律师资格要求
1.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忠于宪法、遵守法律,一般应当是中国共产党党员;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熟悉政府工作规则,热心政府法律事务和社会公共事业;
4.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二)应聘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资格要求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律师事务所;
2.必须在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注册的商户;
3.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4.未受过刑事处罚,近3年内(2021-2023年)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或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以及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情况。
五、材料提交要求
请按照要求提交密封响应材料(一式五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具体包括:
(一)《江门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详见附件);
(二)在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注册的截图;
(三)所在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本扫描件和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四)所在律师事务所以律师事务所分所名义参与的,须提供总所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授权函(加盖总所公章),并提供总所和分所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原件备查;
(五)能够证明综合实力的相关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获得的荣誉、纳税凭证及财务报表等,原件备查;
(六)《资格声明函》(就满足本公告第四条资格要求作出声明);
(七)应聘律师及其团队工作人员(如有)简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政治面貌、教育背景、工作经历、擅长领域、获得的证书或荣誉等,若能提供相关证明,请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八)服务承诺与保证。
应聘律师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公告时间
2024年1月26日(星期五)至1月30日(星期二)
七、材料提交时间及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月31日(星期三)止,可通过邮寄或现场递交方式将密封响应材料送达本公告联系人,逾期提交无效。
现场接收响应材料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3:00-5:00。
若选择邮寄方式,请在密封响应材料寄出前联系本公告联系人,明确告知邮寄相关信息,并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材料在规定的提交时间内送达。如材料超期送达导致未能参与评审,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材料提交者承担。
八、评审时间
2024年2月1日(星期四),以实际开展时间为准。
九、联系方式
单位:江门市司法局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建设一路建业街1号
联系人:严小姐 0750-3273891
邓小姐 0750-3887893
江门市司法局
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