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2008年7月10日起江门市司法局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3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设在办公室)。2023年,江门市司法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全面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持续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较好实现政务透明、公开及时,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12月31日,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顺利开展。
2023年,江门市司法局结合工作实际,逐步加大司法行政公开力度,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全面加强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严格按照“统一领导、归口负责、综合协调、各司其职”的原则,统筹推进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利用政府网站部门频道、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向公众主动公开相关政府信息。2023年,江门市司法局网站年发布信息925条;微信公众号关注用户超40万人,信息发布774篇,南方号关注用户超4.3万人,信息发布440篇,法治号信息发布440篇。
二是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2023年,江门市司法局充分发挥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在严格履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的基础上,加强政府公开平台日常监测和检查,严把信息公开内容质量关,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江门市、司法局《关于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着力推进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是加强基础工作,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积极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维护、更新工作;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依申请公开全流程闭环管理;按规范做好编制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虽然不断加大司法行政信息公开力度,但对标上级工作和人民群众要求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敏信息检测手段不够丰富,错敏字日常监管仍有待加强;二是局机关工作人员对于司法行政公开的信息内容以及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界定水平和能力还有待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对新修订《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今后,我局将积极改进,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筛查,提高信息纠错精准度和准确度。进一步加强信息的审核把关工作,切实提高信息质量,健全环环相扣、层层把关的责任链,优化信息审核机制,确保审核到位;多措并举加强错敏字筛查,充分利用有效检索工具,不断提高利用检索工具的能力,提高信息纠错精准度。
(二)继续抓好学习培训,不断提升工作水平。继续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着重提高领导干部、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提升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提高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时效性,更加及时回应群众关注热点,推动政务公开方式多样化,切实增强我局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全面性。
(三)加强宣传,畅通公开渠道。努力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途径,以公众喜闻乐见的沟通表达形式广泛宣传政府信息,重点通过微信等新媒体方式,建立长效、实用的信息公开机制,让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力争做到及时、有效地公开。在社会媒体上进一步鼓励公众参与,强化舆论监督和公众监督机制,及时公布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及人员名单、联系方式,切实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主动为公众的政府信息申请提供便捷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江门市司法局办理建议提案共25件,其中,人大建议9件[主办2件,会办7件];政协提案16件[主办4件,会办12件]。我局主办和参与会办的所有提案均在要求的时间内办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