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司法厅关于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粤司办〔2016〕608号)和《江门市司法局关于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江司办〔2018〕459号)的有关要求,我局开展了2023年度司法鉴定机构执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开展检查工作过程
我局就开展2023年度司法鉴定机构执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制定了检查工作方案。2023年10月上旬,通过江门市市场智慧监管综合管理平台在《江门市法律服务机构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选广东天地方正司法鉴定中心为此次检查对象,在《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选出李虎赟(行政执法证号:19130011024)、陈瑶清(行政执法证号:19130011021)作为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在开展实地检查前下发检查通知和电话通知被检查对象,同时要求被检查对象开展自查,并提交书面自查报告。10月18日,市司法局执法人员李虎赟、陈瑶清到广东天地方正司法鉴定中心开展实地检查。
二、检查情况和结果
经书面和实地检查,广东天地方正司法鉴定中心在执业方面、内部管理规范情况如下:
1.经营资质。广东天地方正司法鉴定中心是经广东省司法厅审核登记,取得《司法鉴定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该机构的名称、办公场所、业务范围与《司法鉴定许可证》登记信息一致。执业场所符合鉴定用途。仪器设备具备所有权,仪器设备使用、维护、校准均符合要求。
2.司法鉴定机构内部管理制度情况。建立健全质量管理、财务管理、外部信息管理、内部讨论和复核、印章和证书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缺乏业务管理制度,司法鉴定机构章程存在未及时更新的情况。
3.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执业情况
(1)2023年没有发现广东天地方正司法鉴定中心存在《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形。
(2)2023年没有发现广东天地方正司法鉴定中心的司法鉴定人存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规定的情形。
4.司法鉴定案件质量情况
(1)现场随机抽查广东天地方正司法鉴定中心法医临床、法医病理、法医物证、法医毒物、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案卷各10件,文书鉴定案卷7件。所抽检的司法鉴定案件符合办理程序规范要求和相关司法鉴定业务指引规定,无超出业务范围。
(2)存在问题:个别案卷复核意见表中复核过程过于简单,应详细记载复核意见。个别案件鉴定意见草拟稿中修改意见处,修改人应在修改处签名和写上修改日期。
(3)整改建议:严格落实机构鉴定复核制度,完善鉴定意见审批流程记录。
三、检查处理情况
按照有关规定,将检查情况和结果在局门户网站依法公开,并要求被检查的机构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江门市司法局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