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18日至2023年9月27日,江门市司法局通过江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江门司法微信公众号对《江门市人民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工作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1条反馈意见和建议,现将意见和建议的内容和采纳情况反馈如下:
序号 |
意见和建议 |
处理情况 |
1 |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四)具有相关领域中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或硕士以上学位;……” |
不采纳。
理由:经研究,拟参照《广东省人民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工作规定》第四条“省人民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四)具有相关领域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规定执行。 |
江门市司法局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