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部2021年1月7日发布的公告(第1号)、2021年6月16日公布的公告(第5号)和省司法厅于2021年6月21日发布的关于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的公告,现就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1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在江门市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申请
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1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于2021年6月23日9时至25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或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信息。按照省司法厅有关公告要求,申请人需同时上传有关材料(不需自行打印申请信息表格)。
申请人可以选择在报名地、户籍地、工作和生活所在地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须选择在本人户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申请人毕业后因学习、工作等原因将户籍已迁至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在内地就学毕业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申请人,可以选择内地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
已取得2020年考试合格成绩人员放弃申请的,应向报考地司法行政机关说明情况;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二、网上提交材料
根据我省当前疫情形势和防控工作要求,按照省司法厅统一部署,落实做好“为民办实事”,选择在我市填报的申请人提交材料的方式由现场提交变更为网上提交。申请人应在提出网上申请的同时上传内容清晰、完整的申请材料扫描件,由司法行政机关在网上进行审核。如需要进一步核实、补正相关信息的,我局工作人员将通过申请人网上预留的电话进行联系,请申请人员在此期间保持电话畅通,及时接听,积极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完成网上审查、核查。
申请材料包括: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
如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遗失或已过有效期的,应当尽快重新办理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港澳居民需同时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居民居住证原件;台湾居民还需同时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
(二)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1年毕业证书原件。
申请人因入伍、入职等原因,毕业证书在其他单位暂时保管的,也必须在资格申请时提交毕业证书原件以供审验。
申请人毕业证书遗失的,须提交按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补办的毕业证明书。
网上填报毕业院校信息时,毕业院校名称一栏需与申请人所持有的毕业证书上的院校名称保持一致,毕业证书编号一栏需准确填写学信网可查核的18位证书编号。
(三)特殊情况下申请人须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学习时间与学制不对应的,须提交毕业学校开具的延长或变更学籍相关情况的证明;
2、毕业证书姓名、证件号码或出生年月日等信息与身份证件不符的,须提交公安机关或毕业院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3、申请人更改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重要信息,须提交载有相关变更事项的户口簿或证件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函(或格式化证明);
4、教育部学历核验结果未能通过的,由工作人员联系补充提交的学信网学历查询结果、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材料进行审核。
5、因学校或个人原因暂未取得毕业证书且无法在7月4日前提交毕业证书的,在完成网上申请步骤后,请提前准备好以下材料:(1)《延期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书》(申请书内容包括本人基本信息,考试地,延期申请理由,承诺提交申请材料的具体日期,申请书内容可以打印,但必须手写签名、日期);(2)本人学信网学籍档案查询结果截图;(3)本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或拍照。并将上述材料打包成压缩文件,以“本人姓名+手机+延期申请书”作为邮件名发送至我局指定工作邮箱。
7月5日后领取到毕业证的,申请人先自行查看申请系统是否还开放,如已关闭,则需提前联系我局工作人员并携带材料到我局现场审核。
司法行政机关统一受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在法定时限内完成法律职业资格审核认定工作,统一受理日期为2021年7月9日。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网上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制作《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照片由司法行政机关根据申请人报名时提交的电子照片信息统一印制,无需申请人提交。
三、证书颁发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申请人在我市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时,按照上级有关规定,需携带全部申请材料原件到颁证现场,由司法行政机关核对原件并扫描后,将原件退回申请人,同时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其余证书颁发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一)联系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建设路建业街1号江门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科(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
(二)联系电话:0750-3887865。
(三)联系邮箱:jmskb3887880@126.com
江门市司法局
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