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我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服务水平和质量,充分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作用,助推基层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能力提升,为法治服务“百千万工程”、保障改善民生、乡村振兴建设增添能量。8月29日,江门市司法局、江门市律师协会在江门市工人文化宫举办全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培训班。各县(市、区)司法局分管局领导、公法股负责人,以及全市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律师共340余人参加本次培训。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市律师行业党委专职副书记彭高宴参加培训并作动员讲话,培训班由市律师协会会长李静染主持。
今年是江门推行全省“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十周年。彭高宴同志在动员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十年来我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取得的成效,同时也指出了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对下一阶段我市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深化思想认识,增强工作主动性。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正确认识和把握改革发展定位和形势,深刻领会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切实增强做好新形势下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努力将服务群众与能力提升、业务拓展相融合。二是聚焦短板弱项,提升服务质效。要围绕当前工作中存在的服务针对性不强、服务质量不高等突出问题,结合本次培训学习,着力加以解决。加强与群众的沟通交流,了解他们的法律需求,主动为村集体组织和干部群众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建议,为群众提供更加精准、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三是严明纪律作风,树立良好形象。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深入学习并熟练掌握与基层法律服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工作制度,确保在提供法律服务时能够准确、合法地解答群众的法律问题。时刻保持良好的纪律作风和职业操守,做到言行一致、以身作则,树立和维护江门市律师行业的良好形象。
本次培训邀请了省律师协会村(社区)法律顾问与乡村振兴法律工作委副主任杨杨律师以及我市村(社区)法律顾问代表翟斯律师作经验交流和业务授课。翟斯律师结合自身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实际情况,围绕服务内容、工作制度以及工作方法等方面分享了个人的经验和心得。杨杨律师结合具体案例,详细讲解了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工作职责、实施方法与实务技巧,并就法律顾问如何助力化解基层矛盾纠纷进行了业务指导,为我市律师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提供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清晰的工作指引。
本次培训活动为我市广大律师提供了良好的学习交流平台,有效提升了律师法律服务质量和业务能力。参会人员纷纷表示,通过培训,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有更深入的理解,也学到许多实用的工作方法和技巧,在今后工作中要认真履职尽责,规范做好村(社区)法律顾问各项工作,扎扎实实为基层为群众解决法律问题,化解纠纷,为营造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贡献律师行业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