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作为中国第一侨乡,在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拥有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随着“一带一路”、中国(广东)自贸试验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的实施,江门涉外公证法律服务业取得一定发展,涉外公证法律服务人才队伍不断壮大,涉外领域日益拓展,涉外公证法律服务质量逐步提升。近三年共办理涉外公证11.4万件,约占全市近三年公证办证总量的41%;先后推动江门市五邑公证处、台山市公证处入选司法部、外交部海外远程视频公证试点单位,与我国驻外的196家使领馆开展海外远程视频公证,至今江门已联合中国驻新加坡大使馆、中国驻纽约总领事馆等在内的12个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展共22宗海外远程视频公证办理。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积极发展涉外法律服务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实施“侨都赋能”“港澳融合”工程,抢抓“大桥经济”“黄金内湾”历史机遇,创新推动我市涉外法律服务示范机构(公证机构)发展,提升我市公证工作涉外法律服务质效,近日,市司法局制定出台了《江门市涉外法律服务示范机构(公证机构)培育工作方案》。《方案》提出,到2025年底,在涉外公证服务业发展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性进展,形成与江门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制度型开放相适应的涉外公证服务体制机制;全市公证员总数达到60名,拥有30名有涉外资格的公证员,涉外公证服务人才队伍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人才规模处于全国前列;打造1-2家实力强、服务水平高、影响力大的涉外公证品牌机构;涉外公证服务领域不断拓展,争取在并购重组、资本市场、金融、航运、国际贸易、跨境投融资、知识产权、国际商事争议解决等领域树立特色品牌。
《方案》重点推出了12条任务举措:1.加强涉外法律服务业发展规划;2.加大公证员的引进力度;3.加强涉外公证人才培育;4.推动设立专门涉外公证服务业务部门;5.推动设立内设翻译部门;6.加强域内外公证交流合作,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7.优化涉外公证服务供需对接,助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8.推动创新公证与仲裁合作方式;9.推动参与国家涉外法律服务重要项目;10.充分发挥公证域内外通行法律效力优势;11.优化服务方式提高涉外公证服务水平;12.推动涉外公证典型案例以及服务理论和实务文章撰写。
接下来,我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将加强组织领导,将涉外法律服务示范机构(公证机构)培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因地制宜,形成任务书、时间表,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强化协同推进,做好宣传推广,形成竞相优化涉外法律服务示范机构(公证机构)培育工作的良好局面,创新推动我市涉外公证法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推动和促进我市公证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