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实施以来,江门市两级行政复议机关持续践行“复议为民”理念,向改革要动力、要活力、要红利,充分释放行政复议效能。2024年上半年,全市共新收行政复议申请739宗,同比增长54.28%,调解成功率36.95%,行政复议实质化解率93.91% 。
一、广泛宣传强化保障,提升行政复议吸纳力
一是多层次宣传,使“有行政争议找行政复议”深入人心。实施360度全覆盖宣传,狠抓“关键少数”,市政府常务会议先后4次专题听取行政复议工作汇报并学习行政复议法;每季组织行政机关旁听复议听证、每年推出典型案例并将行政复议法纳入学法考试,组建行政复议宣讲团,为全市各级政府及部门开展新修订行政复议法宣讲;先后组织企业群众开展3次行政复议开放日和多场次行政复议进社区、园区、企业活动,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开设“以案释法”专栏,目前发布复议案例评析12篇,开展“践行复议便民为民 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网络直播,收看人次达3万人。二是多渠道引流,让更多争议进入行政复议。全市已建立8个行政复议服务中心,73个镇街实现基层行政复议受理点全覆盖。开通涉企复议绿色通道,新会区、鹤山市等地因地制宜,在工业园区设立复议受理点和听证室。建设在线申请平台,实现复议案件全市统一线上受理。与法院、信访局建立对接引流机制,尽可能多地将行政争议引入复议渠道。三是全方位争取,强化行政复议人财物保障。紧抓改革和新法实施契机,加强复议力量。全市共增加复议人员编制18个,增加各类复议人员19名。两级复议机关均统一设置了相关办案功能场所,并将行政复议工作经费列入本级预算。
二、规范流程增强质效,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
一是建章立制,做好改革顶层设计。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部署推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市委依法治市办出台一系列关于落实改革和贯彻实施新法文件,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责任分工,凝聚改革合力。市复议办针对复议受理、审理、调解、归档等各环节健全制度,明确要求。二是规范办案,提升复议工作质效。严格按照新法要求,落实繁简分流、“两听一询”等程序要求,公开、阳光、规范办案,2024年上半年,全市行政复议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83宗,电话听取意见176宗,当面听取意见22宗,召开听证会63宗,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听证59次。持续开展业务交流培训,提升办案人员专业能力。三是善用外脑,提升办案专业度和公信力。全市两级复议机关均成立行政复议委员会,在市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咨询委员会中专设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小组,委员们在疑难案件办理、调解、业务培训等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2024年上半年,全市复议机关共向复议委员会咨询意见49次。
三、既解法结又解心结,提升行政复议化解力
一是搭建平台,聚拢合力。出台《江门市行政复议调解工作规定》,成立江门市行政复议调解中心、道路交通执法领域复议调解工作室。通过在复议服务中心创新设立交警专窗、协同调解,超九成涉公安交通执法类争议在案前化解。搭建全市三级行政机关复议与应诉联络员网络,各县(市、区)积极探索复调对接、人大代表+复议、法院+复议、检察院+复议等多种联合调解和诉源治理模式,形成共同化解行政争议的强大合力。二是“三快通道”,稳企护商。对于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坚持能动复议,建立涉企行政复议“三快通道”,即“快调、快审、快结”。在保证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尽量缩短审理时限,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让企业“轻装上阵”。2024年上半年,全市复议机关共收到涉企罚款案件26宗,涉及金额为396.455万元,已审结16宗,为企业减少经济损失47.92万元。三是下沉一线,现场办案。对于涉及加装电梯、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土地权属争议、闲置土地处置等案件,办案人员基本100%实地调查,充分听取申请人和第三方的意见,摸准问题症结。通过在现场组织属地政府、司法所、调解员和法律明白人等参与调解,成功促成一批案件调解和解。“既守住绿水青山,又保住营商‘金饭碗’”的行政复议调解工作经验在首个全国生态日被司法部微信公众号报道。四是风险提示,力促纠错。市复议办推行纠错风险提示机制,对于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执法问题通过风险提示函、复议决定预通知的方式,对被申请人进行提示和指导,推动其自行纠错或启动调解,累计发出提示函35份。对于因不文明执法引发的争议,要求执法人员参与解释和调解工作,有效消除申请人的怨气,同时也教育了执法人员。2024年上半年,全市复议机关调解和解行政复议案件126宗,调解成功率36.95%。
四、多方联动多措并举,提升行政复议监督力
一是善于借力巧干。利用好依法治市办的统筹协调职能,将复议中发现的典型和共性问题及时报送,争取市委主要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推动硬骨头、老大难问题的解决。如鹤山市复议办在办理一案时发现一类问题,及时向依法治市委作专题报告提出工作建议,得到市委主要领导批示后组织数个行政机关合力妥善解决了棘手的大面积违建问题。二是强化内部联动。建立行政复议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机制,及时将复议过程中发现的行政执法问题线索移交行政执法监督部门,促进精准监督。对典型和共性依法行政问题及时与行政机关沟通,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并抄送给执法监督部门,共同督促行政机关整改到位。2024年上半年,全市直接纠错案件20宗,发出行政复议意见书12份、行政复议建议书7份。三是完善府院联动。完善行政复议与司法衔接机制,实行府院联席会议+专项问题三方研判会的模式,通过分部门、分领域专题研讨、案例分析,总结经验教训,统一执法、复议和审判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