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鹤山市人民检察院、鹤山市司法局和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签订《关于建立社区矫正对象禁止令执行协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加强部门间协作配合,推进社区矫正对象禁止令的执行落实落地。
《意见》从入矫宣告、日常监管、定期报告、集中教育、信息核查、周期考核、解矫评估等环节进一步完善了禁止令执行监管细则、流程,实现社区矫正对象禁止令执行的分类、动态和精准管理。围绕“社区矫正机构日常监管活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市场监管领域的禁止令执行活动提供协助、检察机关进行监督”三方面,建立了专员联络、信息共享、联席会议、线索移送、联合检查、监督制约等工作机制,形成了禁止令执行的跨部门高效协同治理格局。《意见》的签订,进一步加强了社区矫正对象禁止令的执行落实、监督管理、衔接配合,确保禁止令依法正确执行,切实维护司法权威。
鹤山市社区矫正工作始终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的总基调,既要“管得住”,又要“管得好”。与鹤山本地企业共同建立“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就业基地”,整合利用社会资源,织密织牢就业帮扶“一张网”。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需求开展职业培训和就业指导,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职业技能和就业竞争力。与专业社工机构紧密配合,对有就业需要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一对一”个案跟进,提供心理辅导、职业规划、就业简历设计、面试技能培训等定制式服务。今年以来,累计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就业指导、就业岗位推介近230人次,促进了社区矫正对象再就业,帮助其更好融入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