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门市委正在筹建“学习借鉴深圳经验办公室”,要求全面充分用好这个平台,把目光放在“深圳品质”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真正把“深圳品质”转化为“江门实践”。江门市司法局快速行动,积极落实,加强与深圳同行对接,互学互鉴。
2月29日至3月1日,深圳市司法局联合调研组一行到江门市调研交流,就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广东省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粤执法”)推广应用和公共法律服务等工作进行调研考察。江门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芶晓彤陪同调研。
调研组首先考察鹤山市桃源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了解办公场所设置、执法队伍和制度建设等软硬件情况,就鹤山市依托司法所积极完善乡镇(街道)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桃源镇执法人员还向调研组现场演示“粤执法”移动端线上执法过程,介绍应用“粤执法”数据分析及个性化应用改造的相关情况。
调研组考察鹤山市桃源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在白沙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调研组听取白沙街道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基本情况,参观执法办案办公区,认真查看规范化建设指引、“导师制”培训等相关资料,并就如何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交流意见。
调研组考察蓬江区白沙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在江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调研组听取了中心运行情况相关汇报,详细了解江门在打造华侨华人公共法律服务国家平台、深化涉外公共法律服务方面的经验做法,对江门联系服务海内外华侨华人及维护侨胞合法权益方面作出的贡献给予充分肯定。
召开调研交流座谈会
座谈会上,调研组认真听取江门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以及广东省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部署和优化升级情况,观看工作纪录片《最后一公里》,就改革推进和“粤执法”推广应用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调研组表示,近年来,江门市将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提高基层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的重要抓手,把常态化举办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大比武”作为能力水平的提升平台,不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标准体系建设,很多经验做法值得借鉴和参考。此次交流收获很大,希望双方建立常态化合作机制,加强深江两地司法行政执法监督部门互学互鉴,为共同推动我省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各自的力量。
芶晓彤表示,深圳是我国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也是粤港澳大湾区的核心城市,在法治建设方面走在全国前列。希望双方能够以此为契机,在行政执法监督方面加强互动交流,共同提高。江门市司法局将以深化法治建设“四级同创”作为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以入选国家级标准化试点项目为契机,纵深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贯彻落实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坚持运用标准化的理念和方法,构建可复制可推广的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和服务标准体系,为全省乃至全国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提供更多的“江门经验”“江门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