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深圳国际仲裁院江门中心、江门仲裁委员会共同签署《华侨华人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合作协议》(下称《协议》),共建华侨华人国际商事调解中心,为广大华侨华人提供高效便捷的商事纠纷法律服务,更高水平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涉侨商事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
近年来,随着粤港澳大湾区三地人员往来和经济交流日益频繁,贸易、投资、金融等领域合作进一步深化,涉侨商事纠纷类案件数量显著增长。为破解涉侨商事法律事务办理难、域外法律查明难、涉外诉讼流程复杂等难点、堵点,满足华侨华人等的多元法律服务需求,华侨华人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引进来自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教授易在成、粤港澳大湾区执业律师冯美莲等首批具有代表性、专业化、高质量的商事调解员队伍,更好适应华侨华人投资与扩大经贸往来的争议解决需求。
此外,《协议》还明确三方将共同推进委托调解机制和常态化信息共享机制,通过定期合作举办多元化解纠纷争议解决论坛、推动开展调解员业务培训交流等措施,提升华侨华人国际商事调解中心高效、专业、和谐解决纠纷的能力。
今年以来,江门法院出台了《系统推进侨益司法保护工作的意见》及涉侨企司法保护“十条措施”,新设一批涉侨(外)多元解纷站点,开通涉侨审判“绿色通道”,搭建“邑侨通”海外联络点、创新异步线上审理系统等,有效提升华侨华人法律服务水平。
下一步,江门中院将和深圳国际仲裁院江门中心(江门仲裁委员会)携手,以华侨华人国际商事调解中心的成立为契机,充分发挥粤港澳大湾区高端法律资源优势,创新探索“调仲诉”对接调解模式,进一步优化粤港澳大湾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服务广大华侨华人以更和谐、更快速、更有效、更节省的方式解决各种国内外商事争议。
一连两天,中国(深圳)证券仲裁中心江门联络处、深圳国际仲裁院江门中心金融工作部、华侨华人国际商事调解中心,三大争议解决平台在江门揭牌。深圳国际仲裁院理事会理事、华南(香港)国际仲裁院执行主席王桂壎表示,深圳国际仲裁院江门中心的探索对大湾区国际仲裁互利共赢和融合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对中国仲裁体制改革和区域化发展具有实践价值。王桂壎说:“三大争议解决平台的创设将进一步提升深圳国际仲裁院江门中心的专业能力和服务能级,未来将与大湾区东岸的深圳、香港形成更好的联动和呼应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