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江门市行政执法国家级标准化试点项目启动活动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举行,这是江门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江门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标准体系建设进入了新阶段。
近年来,江门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6+3”工作安排,为基层治理赋权赋能,将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的重要抓手纵深推进。
2021年,江门被确定为广东省唯一的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示范市。2022年,“江门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指引”被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标准化研究院上升为“广东标准”。2022年底实现全市73个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覆盖。2023年5月,《广东江门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和服务标准化试点》入选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司法部2023年度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司法行政领域)项目。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统筹推进乡镇(街道)和城乡社区治理,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工程。
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副局长、一级巡视员徐志群表示,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是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的一场深刻革命,希望江门以入选国家级试点项目为契机,认真抓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贯彻落实,深入挖掘基层行政执法改革经验,构建可复制可推广的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和服务标准体系,为全国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提供参考。
据悉,本次江门市成功申报国家级行政执法标准化试点项目,是全省唯一一个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领域的国家级标准化试点单位,为全省进一步加快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开辟了新的路径。
省司法厅一级巡视员陈春生表示,希望江门市以此为新的起点,按照标准化建设的相关要求,全力以赴做好试点工作。他强调,一要做好整体谋划,深入调查研究,针对试点过程中出现的难点堵点,大胆创新、先行先试、及时评估,探索建立科学合理、可复制、可推广的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标准体系。二要强化成果转化,积极主动通过多渠道多媒介推广宣传试点创建成果,提升试点创建的社会影响力,辐射带动形成标准化工作热潮,助力全省标准化工作再上新台阶。
江门市委常委、副市长措旺拉姆表示,江门将以入选国家级标准化试点项目为契机,纵深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贯彻落实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坚持运用标准化的理念和方法,构建可复制可推广的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和服务标准体系,为全省乃至全国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提供更多的“江门经验”“江门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