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广州召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全面依法治省工作。省委书记、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主任李希主持会议并讲话。省长、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副主任马兴瑞,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副主任李玉妹,省委副书记、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副主任王伟中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中共广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广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协调小组工作规则》《中共广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广东省推进全面依法治省行动方案》等文件,听取了佛山、河源主要负责同志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职报告。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深刻认识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上来。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全面依法治省的责任感紧迫感。
会议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抓住关键重点,切实做好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一要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高标准编制实施法治广东建设规划。二要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三要推进科学立法工作,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四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五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抓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六要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建立化解矛盾纠纷法治框架治理体系,加快实现社会治理法治化。七要全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营造守法守信社会氛围,更好激发市场活力。八要加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法治服务保障。九要打造公共法律服务高地,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十要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和法治人才培养,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教育培训和人才培养,打造一支高水平的法治人才队伍。
会议强调,要加强党委对全面依法治省工作的领导,推动法治广东建设上新水平。一要切实履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职责,突出管宏观、谋全局、抓大事,统筹领导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二要全面压实各级各部门责任。各级党委要把法治建设摆到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依法治省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水平。三要强化督查问责,改进督查方式,抓好重点工作督办督查,加强法治建设年度考评工作,以严肃问责推动工作落实。
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成员及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