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江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法治建设“述、评、督、考、责”联动机制工作要求,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健全制度机制,压紧压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一是围绕述法规范化常态化,加强制度建设。从严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及省实施细则,将年度述法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建设更高水平法治蓬江的重要实践,把述法工作列入法治蓬江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和市县法治建设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制定《江门市蓬江区开展法治建设“述、评、督、考、责”联动机制先行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二是围绕述法系统性操作性,明确述法清单。围绕四类述法对象,个性化制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和《蓬江区法治建设工作考评标准清单》,前置明确法治建设重点任务和各类主体法治工作职责,列出述法清单32项,明确书面述法和专题述法评议标准及流程指引,推动述法内容和评议流程可量化、可视化。
二、丰富述法形式,实现年度述法评议全覆盖。一是书面述法全覆盖。统筹做好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职工作,区委依法治区办对述职报告把好“审核关”,提升述法质量。成立评议组,对各镇(街)党政主要负责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述法报告,按照《书面述法评议标准》进行评议,确保评议工作公平公正。二是现场述法作表率。组织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上,对年度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进行现场述法,不断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三是组织开展专题述法。结合法治调研加强对述法对象指导,为镇(街)、部门进行“法治体检”,把脉问诊,前置理顺述法堵点、难点。以评议组评议和网络评议相结合方式,组织党政主要负责人开展专题述法,在政府网站公布述法单位法治建设工作成效,主动接受群众监督;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干部代表参与点评,全面检视法治建设成效,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从法治角度找差距、谋规划、创亮点。2023年以来,蓬江区累计组织党政主要负责人书面述法45人次,委员会会议述法2人次,专题现场述法4人次。
三、实现良性互动,高标准督察考评检验实效。一是发挥法治督察“指挥棒”作用。综合运用“全面督察+专项督察+个案式督察”的手段,以“实地+书面+入驻式督察”的方式,围绕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推动“百千万工程”法治服务保障等工作开展法治督察。同时以《提醒函》形式向各有关单位反馈存在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意见,精准督促各单位补短板强弱项,提升法治工作质效。二是强化工作联动。加强法治督察与人大、政协、检察监督协作配合,将人大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相关工作融入法治督察工作中,增强法治督察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探索试行“入驻式”执法监督。选取杜阮镇人民政府作为首个综合执法改革“入驻式”执法监督的入驻单位,开展实地监督检查工作,面对面为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进行指导。四是强化结果运用。将述法评议结果、法治督察及执法监督等情况与法治建设考评相挂钩,把述法、督察结果运用纳入所在单位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并作为向党委报告的重要内容之一,让法治贯穿党政“一把手”工作全过程,倒逼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
接下来,蓬江区将持续推进法治建设“述、评、督、考、责”联动机制先行试点工作,加强部门间的协作联动,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并不断优化考评标准,用好述法评议关键数据,通过督察、考核、整改督促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持续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