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门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及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履行司法行政工作职能,稳步推进法治江门、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努力为江门打造“珠江西岸新增长极和沿海经济带上的江海门户”贡献法治力量。2021年度法治广东建设考评连续四年获得优秀等次,排名全省第三,位居深圳、佛山之后,取得历年来最好名次,持续擦亮“法治侨都”金色招牌。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
深学笃行、学深悟透党的二十大精神,将学习贯彻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有力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法治江门建设的生动实践和精彩演绎。一是精心组织传达学习。制定了《江门市司法局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二是党组示范领学,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走深走实、入脑入心。三是开展广泛宣讲。全体局党组成员带队深入挂点联系基层司法局大力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
(二)扎实推进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一是高位部署,高效协同,构建齐抓共管新局面。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把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和开展省市县乡四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先后纳入2022年重点改革项目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全力推进。二是全面推进,实现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覆盖。编印《江门市构建信息化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和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资料汇编》,厘清县级行政执法部门与镇(街)的职责关系。制定《江门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试行)》,目前,全市已有61个乡镇街道完成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今年年底实现73个乡镇街道规范化建设全覆盖。三是稳妥有序下放行政执法职权。在全省率先组织对首批下放的838项行政执法职权实施情况开展评估,对因法律法规修订、使用频率低、专业性较强和基层无法承接的286项依法收回,让“进退有序”成为行政执法职权下沉乡镇街道制度运行的常态,确保职权下放能够“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推动改革行稳致远。四是扎实有序开展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培训。推行“导师制”培训模式,组建导师团,开展专业化、特色化的培训。开展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行政执法“大比武”活动。举办2022年江门市基层行政执法类公务员专题培训班,组织开展2022年度“江门粤执法”驻点培训。截至11月底,“江门粤执法”累计产生案件92594宗(行政检查80725宗,行政处罚11779宗,行政强制90宗)。其中,全市73个镇(街)通过“江门粤执法”办理案件47417宗(行政检查案45285宗,行政处罚2125宗,行政强制7宗)。仅有10宗案件被申请行政复议,1宗案件被提起行政诉讼且没有败诉,办案数量和办案质量均位列全省前列。
(三)聚焦侨乡特色、倾听侨声,开展“侨”味浓郁的地方立法
一是着眼“小切口”“小快灵”,加强侨乡特色立法。自2015年我市取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先后出台《江门市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保护条例》《江门市新会陈皮保护条例》等10部地方性法规,起草《江门市华侨华人文化交流合作促进条例》《江门市侨乡广府菜传承发展条例》,探索华侨捐赠项目保护地方性立法,配合国家、省开展地理标志立法调研,为全国涉侨法规建设提供“江门经验”。二是积极推动“国”字号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我局全年共完成审查地方性法规草案2部、审查并提请市政府废止政府规章1部,组织实施城建档案、公共数据管理等政府规章立法工作。落实与全国人大基层立法联系点江海区人大常委会的联动对接,为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征集意见达233条,向省司法厅推荐省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候选单位4个,联系点相关做法得到省司法厅充分肯定,并刊登于省厅《参阅信息》。
(四)注重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工作实效,提高案件办理质量
一是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首问责任制”、“容错受理”、“一次告知制度”等制度。加强对山林土地、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信息公开等热点、难点问题的交流和研讨,共同理思路、商对策,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二是积极拓宽复议受理渠道,完善复议便民机制。借助“江门智慧司法”小程序,公民可借助手机端申请行政复议业务,疏通行政复议进口关,实现全市镇街司法所基层行政复议受理点全覆盖,打通行政复议便民最后一公里。创新复议审理方法,复议案件现场听证比例提升至80%以上。三是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稳步提升。认真审核以市政府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16件,以市政府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17件,承办申请市政府履行征地补偿职责和国家赔偿的事项2件,处理涉及市政府的法律事务1件。今年以来,全市各级政府、各部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超过98%,再创新高。大部分县(市、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五)完善合规体系建设,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健全完善市、县两级政府及市政府工作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修订出台《江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建立三重审核机制,实现市、县、镇三级规范性文件全覆盖管理。印发《江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要点指引》进一步规范制发流程、汇总程序要点,切实提升送审文件质量。二是加强政策储备,统筹制定《江门市2022年度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为市政府遴选涉及生态环境、医疗民生保障、商事制度改革、总部经济、消防安全、城市品质提升等多个重要领域的政策项目共12件,助力营商宜居环境提升。三是加强业务工作宣传,以“红头文件那些事儿”为主题,开展 “法治政府面对面”(第五期)专题访谈,邀请有关部门以及企业、人才、社区、律师等代表对我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监督管理、实施效果建言献策。
(六)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
一是全力服务市政府依法决策。为中创新航江门基地项目建设全程提供法律服务,推进重大项目、紧急事项顺利开展。为《江门市开放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江门预制菜十二条政策措施》《江门市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等30件决策事项提出法律意见。二是积极参与重大涉法事项处置。多次参加重大涉法事项工作会议及法律论证研讨,组织市政府法律顾问、市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参加工作会议,就广州长贸房地产公司清算、化工厂历史遗存(填埋)场地修复、珠西小微公司民事诉讼案件、问题楼盘风险处置等提供专业法律意见。三是出台我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我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进行修订,先后三次向各县(市、区)政府、市有关单位,两次向市政府法律顾问以及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形成送审稿并提请市政府审议并获得通过。
(七)深化基层矛盾纠纷排查,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格局
一是坚持共建共治共享,打造国家高塔社会治理现代化标杆城市。印发《2022年江门市开展基层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扎实做好基层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今年1-11月份,全市各类调解组织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9757次,化解矛盾纠纷5892件,涉及金额35446.18万元。二是积极参与“信访超市+外送服务”体系建设。以“粤平安”群众信访诉求矛盾纠纷化解综合服务应用全省试点为契机,主动为“信访超市”提供矛盾调处、法律咨询、诉讼引导等一站式暖民心服务。将8844名调解员、律师纳入到应用系统,精准将法律服务“外送”到群众家门口,实现基层矛盾纠纷“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调处”。三是以基层司法所建设为契机,全面提升基层法治水平。出台《2022年度江门市司法所品牌创建活动方案》,围绕夯实基层法治建设基础、营造平安法治环境、创新城乡社会治理、完善基层治理机制等四大方面10个子项目创建品牌司法所。
(八)创新普法宣传形式,提高法治宣传教育水平
一是采用“嵌入式”普法。举办全市开展中小学生法治绘画比赛,评选出优秀作品90幅,并举办画展、制作画册分发给各学校。二是采用培育“法律明白人”开展普法。发挥当地普法宣传带头人作用,用群众身边的人开展普法,提升乡村整体法治素质。截至目前,全市培育村(社区)“法律明白人”5357名,实现全市村(社区)全覆盖。同时,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以创建促法治,今年全市16个村获评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3个村获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三是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编印《常见诈骗手法及典型案例》等宣传册,深入开展防诈骗进企业、进乡村、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等“七进”活动。四是采用线上网络直播方式,打造“法治大讲堂”线上网络普法栏目。截至目前,开展讲座37期,参与讨论或观看人数达到600多万人次。
(九)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畅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一是高质量建成华侨华人离岸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江门市华侨华人离岸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依托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正式揭牌并投入运营。截至12月,中心办理法律咨询1162余宗、法律援助案件490件;今年1-11月,公证业务总量85180件(其中国内49701件、涉外32720件、涉港澳台2759件),知识产权793件,远程视频16566件,一证即办6901件。迎接各类调研、参观、检查80余次。二是推动司法部、外交部海外远程视频公证办理。5月5日,我局成功推动五邑公证处入选海外远程视频公证试点公证机构名单,成为全国94家、全省5家入选公证机构之一,与我国驻外65个使领馆共同开展远程公证办理业务。推动公证业务办理指引服务进驻“江门--港澳跨境通办政务服务专区”。三是上线“江门智慧司法”“江门涉外法律服务地图”小程序应用。启动上线“江门智慧司法”微信小程序,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综合体功能辐射在程序上。通过自主研发“江门涉外法律服务地图”打通法律服务时空脉络,一期上线63个服务点的导航指引。四是深化深江国际仲裁合作。和深国仲牵手共建深国仲江门中心,努力打造成珠江口岸重要的仲裁商事争议解决枢纽节点。深国仲江门中心将于今年底正式揭牌运营,将为海内外华侨华人提供高效便捷国际化的仲裁服务。
(十)强化律师党建及队伍管理,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深化律师服务民营企业工作,助力企业纾困解难。充分发挥律师行业法律专业优势,积极开展具有针对性、实效性的法律服务企业活动。截至目前,全市律师共走访企业250余家,提供法律咨询1500余次,为企业开展法律宣传、“法治体检”100余场次,帮助企业审查修订合同150余份,进一步提升了中小微企业防范风险的水平和能力。二是组织引导广大律师积极参法治政府建设。组织律师积极参与地方立法工作,30余名律师被纳入市、县两级人大常委立法咨询专家名单。三是服务党委政府,为民主法治建设建言献策。我市律师担任各级党委政府和事业单位法律顾问近400家,为政府依法决策、依法执法提供专业法律服务。454名岗位公职律师覆盖全市102个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公职律师已成为我市党政机关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公正文明执法的法治“守门员”。60名律师担任“两代表一委员”,通过提案、议案或建议等方式推进政府依法行政、参与地方立法、改善民生、法治建设等方面建言献策。四是着力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作用,深入参与人民调解,主动向矛盾纠纷化解的引导和疏导端用力,积极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社会矛盾纠纷调处等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市司法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积极发挥市委依法治市办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积极推动市政府常务会议季度学法制度,先后举办《深入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 推进法治江门建设高质量发展》等3次专题学习讲座。做好系统自身法治建设,通过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工作任务的部署安排。
一是抓责任落实。推动三区四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及市直相关单位负责人年终述法全覆盖,带动全市党政主要负责人现场述法评议工作全面推进。二是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将《宪法》《民法典》学习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举办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宪法》《民法典》专题报告会。将《宪法》《民法典》相关试题纳入2022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和中小学生在线学法考试,以考促学,形成比学赶超的学法氛围。
三、存在不足
全国、全省范围具有创新性、引领性、典型性的法治政府示范项目还不够多;法治服务保障全面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市华侨华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需要再深化,华侨华人知晓率、首选度需进一步提升等等。
四、2023年工作计划
一是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紧扣市委中心工作、反映市情民意、体现江门特色,科学编制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立法计划,探索“小切口”“小块灵”立法。完善人大常委会与政府的立法协调机制,建立法规规章动态清理工作机制,加强立法评估论证,争取在我市设立省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发挥全国人大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对国家立法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是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建设一流法治政府。转变政府职能,推行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编制并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备案管理事项清单。全面梳理市县镇三级行政执法事项,编制江门市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创新非现场执法方式,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加强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推动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取得新突破。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对违反公平竞争原则、不利于经济发展的规范性文件的清理,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确保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实现“民告官、能见官”。
三是坚持加大法治惠民力度,切实增强群众法治获得感
。持续开展法治为民办实事活动,紧盯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法治领域热点,推出更多以“小切口”带动“大变化”的法治惠民实事项目。积极为农村特困、低保对象和残疾人、老幼妇孺等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加强市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江海区人大常委会联动对接,发挥立法“直通车”作用,拓展我市群众和海外华侨华人参与国家、省、市立法工作的渠道。
四是推进建设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以打造粤港澳大湾区连接粤西片区法律服务新高地为目标,高标准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打造“法治大讲堂”“法治政府面对面”和“律动侨都?法润江门”义务法律咨询等公共法律服务品牌。加强与深圳、港澳法律界交流合作,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律师执业政策,吸引更多符合条件的香港法律职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进入江门执业,培育一批有竞争力的品牌化专业化国际化的律师事务所。
五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实施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完善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机制,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深入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法治镇(街)、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等创建活动。
六是拓宽涉侨涉外法律服务渠道。加快建设华侨华人公共法律服务国家平台,推进华侨华人离岸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深化深圳江门仲裁合作,高水平建设深国仲江门中心,把中心建设成为珠江口西岸重要的商事争议解决枢纽节点,为海内外华侨华人提供高效便捷国际化的仲裁服务。进一步深化“法+侨”“检+侨”“司+侨”联动,建设域外法律查明机构,探索建设海外法律服务点。以五邑公证处入选司法部外交部海外远程视频公证试点为契机,讲好侨都涉外公证服务故事,提高华侨华人公共法律服务国家平台知晓率、使用率,擦亮“中国侨都”的金字招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