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等文件精神和省有关工作要求,现将江门市司法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如下。
一、坚持党建统领,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推动理论武装走深走实。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推进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全力推进查纠整改和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工作,统筹推进律师、公证和司法鉴定行业专项治理工作,全面开展“举报线索核查”“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倒查”“重点案件交叉评查”“智能化数据排查”,以刀刃向内、刮骨疗伤的勇气,着力解决司法行政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加强法治建设统筹,推动法治成为江门高质量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1.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法治江门建设全过程。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将其作为市委常委会会议“第一议题”,作为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作为全市党史学习教育及“一把手”党建工作专题培训班必修课,实现市县镇三级党政“一把手”和副处级以上单位、市属企业主要负责人“党建+法治”教育全覆盖。举办全市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推动各级各部门将学习成果转化到法治江门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制定政府常务会议年度学法计划,制度化开展季度专题法律讲座活动,系统学习宪法、民法典和行政法律法规。
2.聚焦高质量发展推进法治建设。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主题,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去谋划和推动法治工作,以法治智慧、法治力量助推我市“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充分高效发挥法治政府主体作用,在全省率先印发关于贯彻实施民法典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方案,推动《江门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纳入地方立法调研项目。先后完成《江门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江门市华侨华人文化交流合作促进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草案审查工作,提请政府印发《江门市消防水源管理办法》《江门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以良法善治守护人民高品质生活。从顶层设计出发,围绕市委全面推进“六大工程”,参与制定《江门市进一步激励企业高管、骨干人才若干措施》等数十份规范性文件,有力推动了企业创新创业和经营环境优化。组织实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全市共有60个证明事项纳入告知承诺制范围,企业群众通过告知承诺制办理事项3万余件。组织全面清理涉及营商环境和民法典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22件不符合要求的政府和部门规范性文件。做好政府法律顾问参谋,为江门人才岛开发建设等重要项目,以及市政府与上海世茂、信义集团等企业的合作协议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法律审查,促进投资750亿元的世茂集团投资建设等一批重大项目顺利落地。购买专项法律服务,组建专业法律服务团队,为新能源汽车项目提供全方位、全流程的法律服务。
3.以考评为导向激发法治建设内生动力。在2018、2019、2020年度法治广东建设考评中连续三年排名优秀。对照2020年度法治广东建设考评办法和考核标准的部署和要求,统筹全市各级各部门做好法治广东建设考评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年终述法工作,向省委依法治省办抄报党政主要负责人及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年终述职工作内容15人次、收集市县两级党政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履职书面报告350余份。印发《关于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情况的通报》,督促各市(区)各部门落实整改,树立法治督察权威。积极创新法治工作方法,以项目化的形式打造更多的可视可听可感的法治项目,实施法治惠民实事评选、职工群众评议行政执法、“法润江门律动侨都”等生动活泼的法治项目,以人民法治需求为导向、以法治项目实施为抓手扎实推进法治江门建设。
三、持续深化改革重点,提升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和档案管理规定,编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及听证事项目录,推进政府依法决策。增聘2名市政府法律顾问,成立市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咨询委员会,编制法律顾问事务合法性审查工作要点指引,强化政府法律顾问服务效能。提请市政府出台政府规章《江门市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程序规定》,规范政府立法全流程。紧密对接全国人大基层立法联系点,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由原来6个扩展到18个,进一步畅通立法听取民意渠道,推进江门华侨华人文化交流合作,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制度保障。制定市本级规范性文件主体清单,通过源头管理“红头文件”。上线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管理平台,提升规范性文件信息化管理水平。
2.全省率先开展镇街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在全省率先部署应用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是全省“两平台”部署应用范围最广(市、县、镇三级共239个部门全覆盖)、效果最好(100%应用)的地市。该项工作得到司法部行政执法监督调研组、省司法厅肯定表扬。在做好执法信息化基础上,全面深入推动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将838项行政执法职权事项下放到镇街,向镇街充实行政执法编制656个,确保基层事情基层办、基层事情有人办。并在全省率先制定《江门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制度(试行)等制度文件,争取财政支持对试点镇街予以支持。印发《关于建立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制度实施方案》,探索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实现行政执法培训常态化,以民法典、新行政处罚法等为重点内容,举办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8场次。
3.蹄疾步稳开展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严格按照省市改革方案,蹄疾步稳推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全市复议机构从改革前的41个缩减为8个,市、区(市)两级政府行政复议机构集中受理、审理本级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实现行政复议“一个窗口”办理“一站式”办结。针对公安交通执法类案件数量多的情况,善用行政复议调解机制,推动该类案件八成以上通过调解得到实质性化解。加强行政复议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推进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完善复议制度建设,推进行政复议案件基层受理点建设全覆盖,打通行政复议服务基层群众“最后一公里”。全市行政复议综合纠错率达37%以上。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实行“定期分析、年度报告”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居全省前列。
四、大力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守护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
1.全面推动法治为民“八大”行动。从公证服务便民、法律援助惠民、人民调解和民、律师公益助民、普法宣传育民、社区矫正安民、法治政府亲民、志愿服务暖民等“八个维度”推出更多便民利民惠民举措,致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开展“为民办实事 法治惠万家”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近400场次,参与群众近30万人次。建立青少年法治实践基地,举办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我与文明有个约”民法典青年演讲比赛、“普法杯”葵艺创意包装设计大赛等活动,通过网易“直播”和网易手机客户端组织开展全市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培训。开展“法润江门律动侨都”活动,实施“千所联千会”机制,推进我市两级工商联及所属79家商会协会与我市68家律师事务所完成工作对接。全面推动律师、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资源进驻工业园区,全市10个工业园区都建立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实现律师进园区100%全覆盖,为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园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实行“全域通办”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确保应援尽援、应援优援。持续做好农民工、军人军属等特定人群法律援助工作,扎实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
2.打造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强化法治惠民平台建设。把建设全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作为我局“我为群众办实事”最大的实体项目,投入1300多万元改造装修旧工人文化宫(面积3192.3平方米,独栋建筑6层),打造公共法律服务大型集聚综合体,有效改变了市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场所不足、功能单一、信息化水平不高的局面。以新中心为示范引领,带动全市73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320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覆盖城乡和规范建设。打造全国最全的地级市“法治地图”,15个类别4303个法律服务机构和个人入驻“江门法治地图”。借助“政银区块链”,在全省率先实现银行公证业务、公积金对接,首推“公证+不动产”“公证+公积金”政银区块链核验,让群众至少少提供1份证明、少跑1次,实现公证事项“链”上“秒核”。推出多项公证便民措施,公证机构进驻广东法网和“粤省事”微信小程序,让群众常办的公证法律服务实现“网上办”“指尖办”。
3.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助力平安江门建设。统筹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强化强化市强戒所安全管理。推进完成“统一戒毒模式”,市强戒所获得司法部通报表扬“六无”强制隔离戒毒所。全面落实社矫对象疫情防控措施,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总体安全稳定。在市内7个远程会见点增加号源,为市民提供省内监狱、戒毒场所远程会见,为群众提供“家门口”探监。出台品牌司法所创建方案,着力打造一批基层司法所试点建设样板,让“小所发挥大作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实施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组织村(社区)法律顾问为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提供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开展市商事调解中心建设,成立全市首家知识产权类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司法鉴定协会,围绕“道交一体”平台建设优化司法鉴定职能作用。
五、存在问题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作用发挥仍有提升空间,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还不够到位;对接“双区”战略和前海、横琴两个合作区建设,运用改革思维和改革办法推动法治“软联通”的办法和措施依然不够多;基层法治建设的工作抓手和力量仍显不足;制度供给的质量与效率有待提升;行政执法不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等现象依然存在;公共法律服务智能化、精准化和市场化法律服务专业化、国际化亟待提升;涉外法律服务发展水平有待提高,高素质涉外法律专业人才依然紧缺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