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试点工作,5月15日,江门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广东省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市委书记林应武主持会议。
会议强调,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试点工作,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是中央和省委推进法治建设的重点任务之一。全市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切实发挥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关键引领作用,以身作则抓好试点工作。
一要充分认识开展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此次省将我市列为试点工作的七个工作联系点之一,是对我市法治建设工作成效的高度肯定,也是对我市继续扎实推进法治建设的有力鞭策。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对试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升做好试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上来,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全面履行好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为加快建设法治江门提供有力支撑。
二要精心谋划、高位推进试点工作。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当起法治建设的主体责任,高位部署推进试点工作。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积极稳妥推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述法工作,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市管干部年度考核范畴、列入各单位领导班子年度述职报告内容、列入法治江门建设考评指标,形成制度化、常态化做法。积极探索创新现场述法评议、网上评议、社会第三方评估等形式,确保试点工作创出特色、试出成效,为全省试点工作提供“江门样本”。
三要全力推动法治江门建设再上新台阶。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要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完善请示报告、组织实施、督促检查等各项机制。市委依法治市办及各协调小组要抓好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的落地,定期向委员会报告工作。要全力抓好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实,统筹推进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创建工作,推动法治江门建设迈向更高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