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聚焦补齐法治广东建设在我市存在短板,找准依法治市工作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强基固本,推进依法治市工作再上新台阶,日前,我市出台了《江门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实现精准施策,确保整改任务高质量完成。
市委高度重视法治广东建设考评存在问题整改工作,市委书记林应武专门作出批示,并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整改工作。会上,林应武书记充分肯定了近年来法治江门建设取得的成绩,同时要求聚焦补齐法治江门建设短板,着力提升立法工作质量和效率,加快涉外法律服务发展和强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出台加强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指导意见,以更加务实的举措推动法治江门建设再创佳绩。出台《若干意见》,是落实林应武书记关于抓好2018年度法治广东建设考评存在问题整改部署的一项重要举措。我市还及时召开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推进会,部署推进我市法治广东建设考评整改工作。相关责任单位均制定了整改方案,落实了整改措施,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若干意见》分为七大部分,共18项内容。主要内容有:一是总体要求。明确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二是加强地方立法。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三是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快推进政务公开。四是推进公正执法司法。加强行政应诉工作,深化公安机关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五是深化法治社会建设。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我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水平,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六是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加快发展涉外法律服务,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七是强化法治建设保障。建立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市制度,强化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接下来,市委依法治市办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贯彻执行《若干意见》为重要抓手,对标先进,找差距抓落实,大力加强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全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形成新格局,法治江门建设取得新成效,为我市打造珠江西岸新增长极和沿海经济带上的江海门户,建设“四个走在全国前列”示范城市,建设成为全省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的地区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