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1年3月4日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由江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局政府网站“江门工商”网站(www.jmgs.gov.cn)上下载。
一、概 述
2010年,本局继续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法律精神,按照“依法、规范、全面、及时”的基本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继续强化“党组统一领导,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办公室牵头主抓,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积极发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组织、协调和指导作用,及时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不断推进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二是加强政务公开电子政务建设。坚持把电子政务建设作为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加强门户网站和多媒体触摸屏内容的更新、维护,做到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事项及时公开。2010年,本局在原有11个栏目基础上新增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为更加方便企业、群众办事,我局在“为您服务”专栏内增设“行政指导”栏目,设置了经营主体登记、市场监管、广告事务、商标事务、合同事务、消费维权等项目,群众可以通过这一专栏,查询到我局依法实施的各种行政指导项目及相关依据,从而为群众提供全方位的工商业务指引。与此同时,我局依托省工商局查询系统,在江门工商网开设一个企业基本登记注册信息查询平台,主要满足在经济业务往来中需要核实对方企业(个体工商户)身份证明的单位、企业和个人的需求。查询时要求查询人输入需要查询企业的名称,必须与工商部门登记核准的企业名称完全一致,电脑方可显示查询的企业基本登记注册信息,否则,无法显示相关数据,这样既方便有真正需求的单位、企业和个人,又有效维护第三方(即被查企业)的利益。此外,我局还在行政服务中心工商登记窗口设立2台自助的企业基本登记信息电脑查询机,其中1号电脑查询机通过链接省工商局网上登记大厅,提供精准查询服务,功能和效果与江门工商网的企业基本登记注册信息查询平台相同;2号电脑查询机主要是将我局工作人员内部使用的一个内网系统端口向社会提供,可对江门市范围内的企业基本登记信息资料进行模糊查询服务,采取多渠道满足不同企业、群众的需求。三是加强工作检查指导力度。2010年,我局充分利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设考核、基层工商所规范化建设标兵争创活动评比和统计执法检查等各种时机,加强对各市局、分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提出整改意见,促进了全市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0年,本局通过门户网站和触摸屏政务系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6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规章、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条,便民服务类信息9条,公告公示类信息9条,政务动态等信息156条。公众可登录江门工商网查阅本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此外,本局还采取报刊刊发等形式,主动向社会及时通报了本局在食品安全监管、消费维权、登记服务、机关作风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共56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0年,本局共受理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7138项,当面申请件7133项,电子邮件申请件3件,信函申请2件,并已全部答复。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7133项申请件主要涉及企业登记注册基本信息;7137件“同意公开”,1件为“非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0年,本局没发生因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010年,本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相关查调、打印、邮寄等费用全部在行政经费中列支,没有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0年,本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需要改进的地方: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及时,与社会公众的互动平台还未能有效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研究和队伍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等。
下一步,本局将严格按照《条例》规定,按照省工商局和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不断完善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制度机制建设,严格落实工作规定,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二是进一步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及时根据工作需要改进网站栏目和功能,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三是进一步加强对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四是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度,推进政务公开全面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