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根据《江门市知识产权局江门市财政局关于专利扶持实施办法》(江知规字〔2019〕1号,以下简称《专利扶持实施办法》)的规定,现将2021年江门市专利扶持资金(第三批)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请各市(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按照《专利扶持实施办法》“第三条本办法中的扶持资金由市本级财政与项目所在市(区)财政按比例分担,其中:对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鹤山市按3:7比例分担,对台山市、开平市、恩平市按1:1比例分担”,做好后续资金配套工作。
附件:
1.2021年江门市专利扶持资金(第三批)安排计划汇总表
2.2021年江门市专利扶持资金(第三批)安排计划明细表
3.2021年江门市专利扶持资金绩效目标表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