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将《江门市商业秘密保护标杆示范企业高质量发展三年工作计划(2023—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11日
(联系人:许志雄,联系电话:3168219)
江门市商业秘密保护标杆示范企业高质量发展三年工作计划(2023—2025年)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全省、全市高质量发展大会部署要求,坚持制造业当家,根据《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方案》(国市监竞争发〔2022〕26号)和《广东省实施“黄金内湾商业秘密保护创新工程”》(粤市监竞争〔2022〕332号)工作部署,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加强政策完善和制度保障,以商业秘密保护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统筹谋划,将商业秘密保护作为微观政策与宏观政策相结合、监管政策与发展政策相结合的重要切入点,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实践创新,针对商业秘密保护中的薄弱环节和制度短板,创新监管理念,完善保护思路,着力提升制度供给,探索出更多更有效的保护模式和实践经验,力争打造一批高质量的商业秘密保护标杆示范企业。
二、主要目标
——商业秘密保护标杆示范企业数量持续增长。培育一批商业秘密保护标杆示范企业,到2025年,全市培育的商业秘密保护标杆示范企业入库数达到100家,比2022年增长十倍,增速在全省实现争先进位。
——商业秘密保护标杆示范企业规模快速成长。壮大一批商业秘密保护标杆示范企业,2023年、2024年、2025年全市规模以上商业秘密保护标杆示范企业培育数量分别达到15家、30家、60家,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作用。
——商业秘密保护标杆示范企业标杆示范作用显著提升。在入库企业的基础上,认定一批商业秘密保护标杆示范企业。2023年、2024年、2025年,全市认定商业秘密保护标杆示范企业数分别为10家、20家、30家,增速在全省实现争先进位。
三、重点任务
(一)完善培育发展体系
组织实施增量提质行动,采取先培育、后认定的方式,制订《商业秘密保护标杆示范企业认定办法(暂行)》,积极争取财政资金和相关优惠政策支持,发展壮大一批商业秘密保护标杆示范企业。
(二)健全服务体系
依托本地产业园区、经济开发区等各类园区,建立广覆盖、全流程的商业秘密保护服务网络。提供宣传引导、免费咨询、维权援助、培训研讨等公共服务,建立对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的“服务池”,筑牢事前防范的第一道防线。组织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培训。充分发挥园区资源平台的作用,主动对接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的具体需求,整合力量、资源共享,提高服务效能。
(三)提升企业自我保护能力
指导企业建立符合行业特点和自身技术要求的内部管理制度,完善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管理的组织架构,建立自身合规体系。鼓励企业通过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加强生产经营全过程管理,强化对自身秘密点的保护。指导企业加强教育与管理,强化员工的保密责任和保密义务。每年组织全员商业秘密保护轮训,提升企业维权意识和维权水平。
(四)增强第三方服务供给
结合市场发展程度,广泛动员充分利用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培育本地第三方专业机构,提供高质量服务,形成社会化服务网络。鼓励第三方专业机构进一步充实职能,增加专业人员,扩大专业覆盖面,为社会提供便捷专业的鉴定、风险管控等商业秘密保护服务。
(五)发挥行业协会作用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扎根行业、贴近企业的优势,在商业秘密保护中联通政府和企业的桥梁纽带作用。通过搭建平台畅通渠道,加强沟通交流,践行服务职能,制定行业规范,鼓励行业协会组织行业内企业研究制定行业内商业秘密保护制度规范,形成行业标准,并开展行业内企业贯标行动。组织企业制定行业内商业秘密保护制度规范或行业标准。
(六)共建商业秘密保护专家库
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组建多领域、高层次、高水平的商业秘密保护专家库,结合商业秘密保护实践,加强前沿性、前瞻性、创新性问题理论研究,开展国际趋势和经验跟踪研究,加强重点难点问题的研究。
(七)加强涉外维权援助保障
结合当地的经济发展特点,加强海外维权案例分析研究。结合企业“走出去”实践需要,加强涉外案件的快速响应、跟踪分析和风险预警工作,支持企业海外维权,逐步建立涉外商业秘密保护援助体系。组织企业涉外商业秘密保护培训。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发挥反不正当竞争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作用,承担好牵头组织责任,积极发挥相关部门自职能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强化上下联动,形成多层次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二)加强政策扶持
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政策和相关部门支持,引导各相关企业在人、财、物方面加大商业秘密保护的投入,确保各项资源有效供给,打造一批模式可复制的商业秘密保护标杆示范企业。
(三)加大宣传普及
充分运用短视频、直播、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创新宣传普及方式,加强宣传解读,提升全社会对商业秘密保护的了解认知,凝聚社会共识,在全社会形成保护商业秘密、尊崇商业道德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