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江门市市场监管局对本市生产的儿童玩具产品开展质量监督抽查,经抽样检验,未发现不合格样品。
本次抽查重点对儿童玩具的机械和物理性能、正常使用、可预见的合理滥用、材料、小零件、某些特定玩具的形状、尺寸及强度、边缘、尖端、突出部件、刚性材料上的圆孔、金属丝和杆件、用于包装或玩具中的塑料袋或塑料薄膜、绳索和弹性绳、折叠机构、孔、间隙、机械装置的可触及性、弹簧、乘骑玩具及座位稳定性、乘骑玩具及座位的超载性能、静止在地面上的玩具的稳定性、通风装置、关闭件、封闭头部的玩具、仿制防护玩具(头盔、帽子、护目镜)、弹射玩具、水上玩具、制动装置、玩具自行车使用说明、鞍座最大高度、制动要求、电动童车的速度要求、热源玩具、液体填充玩具、口动玩具、玩具滚轴溜冰鞋、单排滚轴溜冰鞋及玩具滑板、玩具火药帽、声响要求、磁体和磁性部件、易燃性能、易燃性能:一般要求、易燃性能:头戴玩具、易燃性能:化妆服饰、易燃性能:供儿童进入的玩具、易燃性能:具有毛绒或纺织表面的软体填充玩具(动物和娃娃等)、发热和非正常工作、机械强度、结构、可迁移元素、邻苯二甲酸酯增塑剂、玩具的适用年龄、玩具警告标识、标识和说明、突出部件、静态强度和动态强度、把立管强度、三轮滑板车的稳定性、可调节、可折叠的把立管和把横管、刹车、标识和警告、发热和非正常工作等59个项目进行检验。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