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个人:
为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广东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精神,加快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充分发挥质量专家在我市质量政策研究、质量提升、质量品牌建设、质量基础设施建设、质量文化建设、质量领域变革创新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组建江门市质量发展专家库。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质量发展领域专家。
一、征集范围
广东省范围内在制造业、服务业、工程建设业、质量研究及教育培训咨询等领域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各类质量、标准、计量、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品牌建设、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与保护等方面专业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坚持原则、处事公正、廉洁自律,公道正派,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等记录。
(三)熟悉质量发展相关专项工作(质量管理、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品牌建设等)或农业、制造业、工程建设业、教育、卫生、文化旅游等相关行业领域的质量法律、法规和标准,具有较深厚的理论素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教学、科研、生产第一线取得优良业绩。
(四)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质量领域相关工作5年以上。
(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自愿且能够承担我局组织的政策决策咨询、技术帮扶、行业调研、项目评审等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法定退休年龄大于65周岁的,从其法定退休年龄)。
上述时间计算截至2024年6月30日。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按照自愿申报原则,具备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如实填写《江门市质量发展专家申请表》(见附件),经申请人所在单位签署推荐意见后(退休后未返聘及未从业者,此项不适用),连同相关证明材料报送至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报日期截至2024年7月15日。
(二)资格审查。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并结合申请人专业与业务领域需求,按照公平公正、择优选取的原则,确定拟入库专家名单。
(三)入库管理。对拟入库专家名单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入选江门市质量发展专家库。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对专家库进行动态管理、适时更新。
四、申报材料
申请入库的专家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江门市质量发展专家申请表》电子版(word版、PDF盖章版各1份,表格可登录“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www.sd-xs.com/bmpd/jmsscjdglj/下载);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技术职称证明、相关业绩成果证明材料PDF扫描件1份;
(三)以上(一)(二)材料的纸质版1份,寄送至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叶颖敏、钟婷嫦,
联系电话:0750-3168337、3168339,
电子邮箱:scjgjzlfzk@jiangmen.gov.cn,
通讯地址:江门市蓬江区东华二路7号市市场监管局10楼,
邮政编码:529000。
附件:江门市质量发展专家申请表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