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对江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教育活动项目(项目编号:20240101)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围绕2024年消费维权年主题“激发消费活力”,采购人拟委托江门市主流媒体开展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助力打造良好消费环境,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项目要求
成交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内容及要求如下:
1.举行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启动仪式
(1)活动时间:3月15日;
(2)活动地点:演播厅(由成交供应商提供);
(3)活动形式:江门主流官方APP和江门主流媒体视频号同步直播;
(4)参加人员: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代表约20人;
(5)活动内容:
①介绍江门市2023年度消费维权总体工作情况;
②播放宣传视频;
③举行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启动仪式。
(6)活动宣传:
①活动前期:
a.江门主流平面媒体公益广告1/4版:1期;
b.江门主流官方APP新闻推送:1期;
c.江门主流媒体微信公众号置顶广告:7期;
d.江门主流官方网站通栏广告:30天。
②活动期间:
a.江门主流媒体演播厅举行启动仪式,江门主流官方APP和江门主流媒体视频号同步直播;
b.江门主流平面媒体3·15新闻专题报道半版:1期;
c.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线上互动问答:1期;
d.江门主流媒体微信公众号置顶广告:2期;
③活动后期:
a.江门主流平面媒体新闻报道(1000字+图):1期;
b.江门主流媒体微信公众号新闻推送(非头条):1期;
c.江门主流官方APP新闻推送:1期;
d.江门主流官方网站视频新闻:1期。
2.开展消费维权“五进”活动
(1)活动时间:合作期内;
(2)活动地点:学校、企业、社区(具体地点待定);
(3)活动数量:3期;
(4)活动形式和内容:
①消费维权“进学校”:组织举办消费维权大讲堂,面向学生深入开展宣传普法活动,提升广大学生维权意识和能力;
②消费维权“进企业”:摆设消费维权宣传摊位,面向企业务工人员深入开展宣传普法活动,提升广大企业务工人员维权意识和能力;
③消费维权“进社区”:摆设消费维权宣传摊位,面向社区居民深入开展宣传普法活动,提升广大居民维权意识和能力。
(5)后续配套宣传:
①江门主流媒体微信公众号新闻推送(非头条):1期;
②江门主流官方APP新闻推送:1期。
3.举行放心消费交流活动
(1)活动时间:合作期内;
(2)活动地点:待定;
(3)活动场次:2场(每场约20人);
(4)参加人员:待定;
(5)活动内容:就如何扩内需促消费;提振消费信心,增强消费能力;改善消费环境、创新消费场景等议题开展深入交流和探讨;
(6)供应商应提供活动场地和物料,并制作相关宣传资料。
4.开展消费维权主题新媒体宣传活动
(1)寻找江门本地抖音博主,立足于消费者生活场景,在其短视频中巧妙设计消费维权、食品安全、放心消费“双承诺”、消费提示警示以及消费投诉举报渠道等主题内容,进一步增加3·15主题内容曝光量,进而提升消费者消费维权意识和能力。
①合作形式:与10个江门本地抖音博主开展合作,在其发布的视频设计相关主题内容;
②本地抖音博主要求:粉丝量1-5w,4名;粉丝量5-10w,4名;粉丝量15w+,2名;
③活动时间:3月1日至13日。
(2)后续配套宣传:
①江门主流媒体微信公众号新闻推送(非头条):1期;
②江门主流官方APP新闻推送:1期。
5.相关宣传报道内容对外发布前,成交供应商均应提交采购人审阅,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发布,采购人对相关内容的审定不成为成交供应商免责的事由,成交供应商仍对相关文稿的校对、质量负责。
6.项目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提交项目相关文件、资料等成果性资料给采购人验收。
(三)项目时间
项目时间为9个月,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
(四)付款方式
中标后,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正式合同,确定支付方式及支付金额。
二、供应商的资格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登记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应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法人资格凭证。(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文件制作日期10天内“信用中国”报告,否则视为该项资质不通过。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及提供服务。
三、投标要求
(一)报价要求
本项目预算最高限价(含税)为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元),供应商报价时需提供详细的费用预算明细表(即包括单价金额、总价金额),报价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
(二)资料提交要求
1. 供应商须按照要求提交本次投标有关资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详见附件1)。
2. 请有意向的单位于2024年2月2日前向采购人咨询详细情况并提交报价资料,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日下午5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江门市东华二路七号11楼消委会办公室。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装订、密封要求
(一)投标文件的编制
1.供应商须按本公告附件的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编制提供投标文件一式叁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正、副本内容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须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本公告给出格式的,各供应商必须依给定的格式制作;本公告未给出格式的,各供应商可自行设计格式。
2.本次采购项目(除竞价采购方式之外)只接受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的方式进行投标;未经采购人同意不接受多方案、多报价的方式进行投标。
3.供应商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合同期限内投标或者中标后的单价及总价固定不变。
4.供应商如对本采购项目报价,即表示认可采购人提出的全部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一年内不得参与采购人组织的任何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必须满足于(但不限于)采购人提出的采购需求。
(二)投标文件的装订
投标文件的正本及每一份副本应分别装订。装订应采用普通订书机装订或胶装,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由此造成松散、脱落的,后果由报价供应商自负。
(三)投标文件的密封
投标文件的正、副本均须密封在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供应商名称,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五、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附件2)确认采购项目的成交供应商,请供应商根据项目要求提供投标资料并报价,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及部分分项目的最高限价,否则无效。
六、其他事项
1.本采购公告中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
2.供应商未达到开标规定的,采购人按相关规定另行处置和发布公告。
3.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供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到现场实地查勘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外造价或索赔的要求。
4.成交供应商不得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转包给其他企业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5.修订原则与澄清需求
(1)投标文件中投标函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投标函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七、联系方式
如供应商有疑问,请于2024年2月2日前将疑问内容以电话方式联络本单位,联系电话:3380315。
如对采购过程中有问题需要反映或者投诉,可联系采购人纪检监察部门,联系电话:3168900。
附件:1.投标文件格式
2.综合评审表
3.合同模板
江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