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对“市市场监管局江门市12345平台与全国12315平台对接集成系统运维(2023年)项目”(项目编号:20230084)进行公告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了提升我市12345平台与全国12315平台的整体服务效能,保障全市投诉举报工单在全国12315平台和江门12345平台上正常流转,工单得到及时办理,采购人拟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江门市12345平台与全国12315平台对接集成系统进行日常运维。落实系统巡检、修复系统漏洞,完成系统的安全检查和整改,发现问题100%整改处理,切实发挥系统的数据对接作用,及时处理异常工单。
(二)项目要求
1.保障12315与12345数据对接
2.运维项目的主要内容
2.1软件系统运行维护服务。
2.1.1系统软件功能和性能维护,主要包括改正性维护,即在软件使用过程中识别和纠正软件错误,改正软件性能缺陷。适应性维护,即当软件外部环境或数据环境发生变化,修改软件以适应变化。部分完善性维护,在软件功能点的范围内,完成使用过程中提出的新的功能与性能要求。
2.1.2本系统软件应用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和数据维护。
2.1.3除以上内容外,还包括由于使用人员操作错误而引起的软件不能正常运行的维护;由于非人为因素造成的软件不能正常运行的维护;由于软件本身错误而引起的软件不能正常运行的维护。具体内容如下:
(1)负责使用应用系统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记录,指导解决问题,并分析问题原因,发布问题解决方案,对问题解决方案纳入运维知识库。
(2)负责数据质量分析,程序bug定位、分析,根据要求完成信息系统数据的查询、统计、整理、分析工作;通过数据质量分析和总结问题处理经验,寻找规律,完成程序bug定位、分析工作,根据分析结果给出对程序的修改意见。
(3)负责性能问题定位、分析,对应用系统出现的性能问题进行跟踪处理,分析应用服务器和数据库服务器状态,定位性能下降的原因;对定位出的原因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意见。
(4)纠正在开发阶段产生而在测试和验收过程没有发现的错误,如涉及错误、程序错误、数据错误、文档错误等。
(5)数据维护知识的归集、整理,编写问题处理参考文档。在工作过程中,及时、有效、规范地总结在应用系统维护过程中积累的经验,做好维护知识的归集、整理工作,形成完善的文档系统;编写问题处理参考文档,提高相关人员进行事件处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2.2运行环境运维
系统运行环境包括前台应用以及应用运行相关的操作系统和系统软件配置。应用运行环境运维工作包括对应用运行环境的日常运行监控、定期巡检、环境调优、应用版本发布等。
(1)日常监控和巡检:进行巡检,监控可能引起故障的事项及潜在的问题,避免故障发生,确保应用系统正常运行。对系统运行状况进行监控、检查。
(2)日常故障处理:快速解决应用系统运行过程出现的系统故障,保障业务办理的连续性。针对每次故障处理提交故障分析报告,总结整理故障案例库。
(3)环境部署及优化:根据应用系统运行情况,以及随着数据量的不断增加,对现有系统运行环境判断是否需要优化。
(4)数据同步维护:根据数据同步配置需求,更新维护数据同步配置。负责省局与总局相关业务之间的数据一致性。
(5)系统软件日常运维及调优:负责Oracle数据库、Weblogic中间件、ardt上传下发等系统软件的日常运维系统调优。
(6)加强网络安全:运维人员在系统运维过程中,有安全保密义务、安全运维能力、安全工作规范,并根据网络安全需求及时受理、处理局方提出的基线加固、补丁升级、漏洞修复等网络安全工作,及时向局方报告网络安全事件。
(三)项目期限
项目服务期限为4个月,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
(四)付款方式
中标后,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正式合同,确定支付方式及支付金额
二、供应商的资格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登记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应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法人资格凭证。(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文件制作日期10天内“信用中国”报告,否则视为该项资质不通过。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及提供服务。
三、投标要求
(一)报价要求
本项目预算最高限价(含税)为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元), 供应商报价时需提供详细的费用预算明细表(即包括单价金额、总价金额),报价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
(二)资料提交要求
1.供应商须按照要求提交本次投标有关资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详见附件1)。
2.请有意向的单位于2024年1月16日前向采购人咨询详细情况并提交报价资料,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6日下午5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江门市东华二路七号8楼办公室(4)。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装订、密封要求
(一)投标文件的编制
1.供应商须按本公告附件的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编制提供投标文件一式叁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正、副本内容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须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本公告给出格式的,各供应商必须依给定的格式制作;本公告未给出格式的,各供应商可自行设计格式。
2.本次采购项目(除竞价采购方式之外)只接受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的方式进行投标;未经采购人同意不接受多方案、多报价的方式进行投标。
3.供应商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合同期限内投标或者中标后的单价及总价固定不变。
4.供应商如对本采购项目报价,即表示认可采购人提出的全部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一年内不得参与采购人组织的任何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必须满足于(但不限于)采购人提出的采购需求。
(二)投标文件的装订
投标文件的正本及每一份副本应分别装订。装订应采用普通订书机装订或胶装,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由此造成松散、脱落的,后果由报价供应商自负。
(三)投标文件的密封
投标文件的正、副本均须密封在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供应商名称,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五、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附件2)确认采购项目的成交供应商,请供应商根据项目要求提供投标资料并报价,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及部分分项目的最高限价,否则无效。
六、其他事项
1.本采购公告中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
2.供应商未达到开标规定的,采购人按相关规定另行处置和发布公告。
3.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供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到现场实地查勘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外造价或索赔的要求。
4.成交供应商不得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转包给其他企业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5.修订原则与澄清需求
(1)投标文件中投标函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投标函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七、联系方式
如供应商有疑问,请于2024年1月16日前将疑问内容以电话方式联络本单位,联系电话:3168037。
如对采购过程中有问题需要反映或者投诉,可联系采购人纪检监察部门,联系电话:3168900。
附件: 1.投标文件格式
2.综合评分表
3.合同模板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