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以及国家知识产权局、司法部《关于加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的意见》,提高知识产权各环节保护效能,形成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近日,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委宣传部(市版权局)、市中级法院、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深圳国际仲裁院江门中心(江门仲裁委员会)等八部门联合印发《江门市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衔接机制》,首次在全市范围建立起知识产权纠纷全领域、全链条多元化解机制。
《机制》共24条,涵盖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版权、植物新品种等知识产权类别,贯穿民事调解、行政裁决、司法诉讼、仲裁等纠纷流程,对调解组织设立、调解程序和重点领域、程序衔接、参与主体权利义务、无争议事实的应用、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技术支持等多方面内容予以明确,对推动多方参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打造知识产权保护全链条,形成知识产权保护合力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完善“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构建多元纠纷解决新格局,近年来,市市场监管局积极推进跨部门知识产权保护协作,充分整合保护资源,持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和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今年6月,市市场监管部门成功对8个专利侵权纠纷系列案件进行行政调解并获得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司法确认,这是江门首例经司法确认的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案件,也是该局继去年与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建立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无缝衔接机制后,以实际行动推动知识产权“行政调解+司法确认”工作的有效实践和探索,大大降低了当事人的维权成本,快速化解了矛盾纠纷,赢得了当事人一致好评。此外,该局也加强与深圳国际仲裁院江门中心(江门仲裁委员会)的交流合作,共同研究探讨知识产权仲裁工作的前景和方向,为多元化解纠纷探索新的有效途径。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等八部门将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协作力度,完善构建内外联动、上下协同、有序衔接的多元纠纷解决格局,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激发社会创新创造活力,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的知识产权保护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