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对“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商标数据分析研究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230026)进行公告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促进企业和区域商标品牌价值提升,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近年来江门市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商标发展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实务经验和统计分析模型、数据检索模型等,对江门市商标大数据进行多维度分析,为后续江门市的商标品牌战略提供指导建议。我局拟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开展商标数据分析研究服务项目。
(二)项目要求
1、成交供应商调研江门市商标发展情况。
①成交供应商指派2名专家制定调研方案和报告提纲,5个工作日内完成;
②调研对象:走访包括但不限于江门市重点商标保护企业、江门市重点行业协会、广东商标协会、政府部门等相关单位,不少于8家;
③成交供应商为该项目实施提供技术咨询、指导服务;
④成交供应商组织收集数据人才队伍,不少于5名调研人员,并开展岗前培训。
2、成交供应商开展商标数据收集、筛选。包含但不限于:
①对申请注册地系江门市(含三区四市)的企业、个人的国内商标情况,就商标注册数量(截至2022年12月,全市111316件)、产业分析、商标法律状态、商标质押、商标许可、商标代理情况等多维度数据统计分析;
②对申请注册地为江门市(含三区四市)的企业、个人的马德里商标情况,就商标申请数量、商标类别、商标法律状态等多维度数据统计分析;
③结合商标数据对近五年江门市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商标发展情况统计及分析;
④对江门市(含三区四市)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地理商标现有情况统计及分析;
⑤对江门市(含三区四市)荣誉性商标如驰名商标、广东省重点商标保护名录等现有情况统计与分析。
3、成交供应商开展数据分析、编制分析报告。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指导中华商标协会编制发布的《中国商标品牌发展指数(2022)》,选取全国商标品牌工作突出的省份(如广东、浙江、北京、江苏、上海)的核心城市(不少于5个)进行对比,进行区域商标数据分析、绘制数据分析图表,形成完整的发展情况分析报告,为江门市商标品牌运用推进、质量提升和效益实现提供工作指导。
4、项目总费用包含调研、数据收集分析以及形成报告工作人员的劳务费、食宿费、交通费及由此产生的费用等。
(三)服务期限
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算至2023年11月20日。
(四)付款方式
中标后,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正式合同,确定支付方式及支付金额。
二、供应商的资格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登记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应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法人资格凭证。(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文件制作日期10天内“信用中国”报告,否则视为该项资质不通过。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及提供服务。
三、投标要求
(一)报价要求
本项目预算最高限价(含税)为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元), 供应商报价时需提供详细的费用预算明细表(即包括单价金额、总价金额),报价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
(二)资料提交要求
1.供应商须按照要求提交本次投标有关资料(详见附件1)。
2.请有意向的单位于2023年6月9日前向采购人咨询详细情况并提交报价资料,报价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9日下午5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江门市东华二路七号8楼办公室(4)。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装订、密封要求
(一)投标文件的编制
1.供应商须按本公告附件的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编制提供投标文件一式叁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正、副本内容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须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本公告给出格式的,各供应商必须依给定的格式制作;本公告未给出格式的,各供应商可自行设计格式。
2.本次采购项目(除竞价采购方式之外)只接受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的方式进行投标;未经采购人同意不接受多方案、多报价的方式进行投标。
3.供应商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合同期限内投标或者中标后的单价及总价固定不变。
4.供应商如对本采购项目报价,即表示认可采购人提出的全部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一年内不得参与采购人组织的任何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必须满足于(但不限于)采购人提出的采购需求。
(二)投标文件的装订
投标文件的正本及每一份副本应分别装订。装订应采用普通订书机装订或胶装,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由此造成松散、脱落的,后果由报价供应商自负。
(三)投标文件的密封
投标文件的正、副本均须密封在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供应商名称,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五、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附件2)确认采购项目的成交供应商,请供应商根据项目要求提供投标资料并报价,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及部分分项目的最高限价,否则无效。
六、其他事项
1.本采购公告中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
2.供应商未达到开标规定的,采购人按相关规定另行处置和发布公告。
3.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供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到现场实地查勘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外造价或索赔的要求。
4.成交供应商不得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转包给其他企业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5.修订原则与澄清需求
(1)投标文件中投标函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投标函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七、联系方式
如供应商有疑问,请于2023年6月9日前将疑问内容以电话方式联络本单位,联系电话:3168037。
如对采购过程中有问题需要反映或者投诉,可联系采购人纪检监察部门,联系电话:3168900。
附件: 1.投标文件格式
2.综合评分表
3.合同模板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