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对知识产权信息服务购买项目进行公告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述。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构建便民利民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的决策部署,夯实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基础,努力织牢织密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以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为抓手, 围绕优化知识产权营商环境,服务创新主体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为创新主体提供更加便捷的知识产权信息检索查询,大力提升社会公众对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的满意度,现采购人拟开展知识产权信息服务购买项目。
(二)项目要求。
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负责保障信息来源合法、内容准确、每周更新。
2.负责提供信息调用服务,包括国内不少于1亿条的专利信息,不少于5千万条商标信息。
3.负责保障知识产权信息关键数据的完整性,专利信息至少包括著录信息、摘要、法律状态、权利要求、技术说明书等5部分;商标信息至少包括基本信息、商标图片、法律状态、商品/服务项目等4部分。
4.负责保障信息运用平台实现1亿条专利和5千万条商标信息的检索、展示,供辖区内注册创新主体免费使用,并支持专利全文PDF格式不限次数下载。
5.负责优化检索方式,提升检索便利度。至少可通过简单检索、二次筛选等2种方式进行信息检索。专利信息至少可通过专利名称、申请号、申请人、发明/设计人、代理机构等关键词进行检索;商标信息至少可通过申请号、申请人等关键词进行检索。
6.负责对江门市各类知识产权信息进行汇总、整合、统计,实时抓取辖区内当年度及历年知识产权信息,并通过大屏可视化系统进行展示。
7.负责安排不少于2名维保人员提供技术维护,至少2年内保障后台的及时维护,确保社会公众能够实时正常调用知识产权信息。安排水暖五金、先进装备制造等重点产业领域的不少于3名专家提供信息运用技术咨询。
(三)服务期限。
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服务期限为2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
(四)付款方式
中标后,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正式合同,确定支付方式及支付金额。
二、供应商的资格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登记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应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法人资格凭证。(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及“信用江门”(http://xyjm.jiangmen.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文件制作日期10天内“信用中国”和“信用江门”的截图信息,否则视为该项资质不通过。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及提供服务。
三、投标要求
(一)报价要求。
本项目预算最高限价(含税)人民币叁拾叁万元整(¥330,000.00元),供应商报价时需提供详细的费用预算明细表(即包括单价金额、总价金额),报价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
(二)资料提交要求。
1.供应商须按照要求提交本次投标有关资料(详见附件1)。
2.请有意向的单位于2022年9月27日前向采购人咨询详细情况并提交报价资料,报价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7日下午5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江门市东华二路七号7楼。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装订、密封要求
(一)投标文件的编制。
1.供应商须按本公告附件的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编制提供投标文件一式叁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正、副本内容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须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本公告给出格式的,各供应商必须依给定的格式制作;本公告未给出格式的,各供应商可自行设计格式。
2.本次采购项目(除竞价采购方式之外)只接受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的方式进行投标;未经采购人同意不接受多方案、多报价的方式进行投标。
3.供应商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合同期限内投标或者中标后的单价及总价固定不变。
4.供应商如对本采购项目报价,即表示认可采购人提出的全部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一年内不得参与采购人组织的任何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必须满足于(但不限于)采购人提出的采购需求。
(二)投标文件的装订。
投标文件的正本及每一份副本应分别装订。装订应采用普通订书机装订或胶装,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由此造成松散、脱落的,后果由报价供应商自负。
(三)投标文件的密封。
投标文件的正、副本均须密封在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供应商名称,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五、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附件2)确认采购项目的成交供应商,请供应商根据项目要求提供投标资料并报价,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及部分分项目的最高限价,否则无效。
六、其他事项
1.本采购公告中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
2.供应商未达到开标规定的,采购人按相关规定另行处置和发布公告。
3.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供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到现场实地查勘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外造价或索赔的要求。
4.成交供应商不得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转包给其他企业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5.修订原则与澄清需求。
(1)投标文件中投标函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投标函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七、联系方式
如供应商有疑问,请于2022年9月27日前将疑问内容以电话方式联络本单位,联系电话:3168340 。
如对采购过程中有问题需要反映或者投诉,可联系采购人纪检监察部门,联系电话:3168900。
附件1: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2:综合评审表
附件3:合同模板
江门市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