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对“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第三方冷库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220061)进行公告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采购人拟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江门市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第三方冷库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服务项目,在全市范围内对15家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16家第三方冷库开展食品安全评估工作,通过对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第三方冷库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内部管理、疫情防控等方面进行食品安全评估,找出市场环节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及监管的薄弱点,为监管部门实现精准化监管提供科学数据支持,对存在问题提出针对性的解决对策,最大限度地消除市场环节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提高江门市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二)项目内容
1.评估对象及数量
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15家、第三方冷库16家,共31家。
2.评估方式
成交供应商负责邀请食品经营安全管理、检验检测、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采取现场检查、座谈交流、询问提问、查阅资料、调阅记录凭证等方式开展评估工作。
3.组织实施
(1)前期准备
根据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针对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第三方冷库的监管工作要求和可能存在风险点制定食品安全评估方案,确定评估内容,设计《江门市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检查表》、《江门市第三方冷库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检查表》。
(2)评估内容
A.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主要从主体责任落实、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管理等方面开展食品安全评估,结合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日常监督检查要求及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相关要求,设计检查内容。
a.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①食用农产品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及落实;
②食品安全管理员、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备;
③入场销售者档案、市场开办者信息表等的建立及留存
④信息公示情况(市场开办方证照、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用农产品检验结果等)
⑤持证合法经营情况;
⑥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索证索票及进货查验情况;
b.食品及食用农产品安全管理情况
①人员培训情况;
②现场制售直接入口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情况;
③食品及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情况;
④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按要求分区及储存情况;
⑤环境卫生情况;
⑥开展检验情况(设施设备、人员、抽样检验或快检的频次等)
⑦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签订情况
B.第三方冷库:主要从主体责任落实、冷库管理情况等方面开展食品安全评估,结合冷库疫情防控检查要求及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冷链食品相关要求设计检查内容。
a.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①疫情防控相关制度制定及落实;
②冷库安全员配备;
③台账建立(健康监测、物品检测消毒、环境检测消毒等);
④索证索票及进货查验情况;
⑤制定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
⑥日常监督检查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b.冷库管理情况
①从业人员、货柜司机等健康监测情况;
②培训档案的建立及培训开展;
③按要求分区管理及储存情况;
④环境卫生情况;
⑤防护用品、消毒用品采购查验及管理情况
⑥人员操作规范情况
⑦废弃物管理
⑧生产加工管理
(3)结果反馈
评估结束后专家组应与评估对象进行有效沟通,反馈评估结果,并针对性提出存在安全问题,给出可操作性的合理化整改建议。成交供应商应收集、整理评估现场资料、工作记录表及相关作证资料等原始资料并于项目结束后提交采购人验收。
(4)形成报告
成交供应商对各评估对象完成评估后,应于评估结束之日起X个工作日内提交相应的评估报告:《2022年江门市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评估分析报告》《2022年江门市第三方冷库食品安全评估分析报告》,报告内容为重点风险点,确定监管重点,提出对策建议,为监管部门实现精准化监管,合理配置监管资源提供科学建议,防范区域性、系统性、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服务期限
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六个月。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登记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应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法人资格凭证;营业执照显示的业务范围应当包括有食品安全学术研究。
(三)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及“信用江门”(http://xyjm.jiangmen.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文件制作日期前10天内的“信用中国”和“信用江门”的截图信息,否则视为该项资质不通过。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及提供服务。
三、投标要求
(一)报价要求
本项目预算最高限价(含税)为人民币壹拾叁万伍仟元整(¥135000元), 供应商报价时需提供详细的费用预算明细表(即包括单价金额、总价金额),报价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
(二)资料提交要求
投标单位须按照要求提交本次投标有关资料(详见附件1)。请有意向的单位于2022年06月21日前向采购人咨询详细情况并提交报价资料,报价截止时间为2022年06月21日下午5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江门市东华二路七号8楼办公室(3)。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装订、密封要求
(一)投标文件的编制
1.供应商须按本公告附件的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编制提供投标文件一式叁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正、副本内容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须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本公告给出格式的,各供应商必须依给定的格式制作;本公告未给出格式的,各供应商可自行设计格式。
2.本次采购项目(除竞价采购方式之外)只接受以一个方案、一个报价的方式进行投标;未经采购人同意不接受以多方案、多报价的方式进行投标。
3.供应商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合同期限内投标或者中标后的单价及总价固定不变。
4.供应商如对本采购项目报价,即表示认可采购人提出的全部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一年内不得参与采购人组织的任何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必须满足于(但不限于)采购人提出的采购需求。
(二)投标文件的装订
投标文件的正本及每一份副本应分别装订。装订应采用普通订书机装订或胶装,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由此造成松散、脱落等后果,由报价供应商自负。
(三)投标文件的密封
投标文件的正、副本均须密封在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供应商名称,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采购人拒绝接收。
五、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附件2)确认采购项目的成交供应商,请供应商根据项目要求提供投标资料并报价,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及部分分项目的最高限价,否则无效。
六、款项支付
中标后,采购方与中标供应商签订正式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向供应商一次性支付服务费用总金额。
七、其他事项
1.本采购公告中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
2.投标供应商数量或资质未达到采购人的开标要求或经评审后拟中标方被有效质疑中标资格的,采购人将按相关规定另行处置、重新发布采购公告、重新开展招标工作。
3.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供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供应商应对其作出的风险研判报告等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到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第三方冷库等现场实地查勘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外造价或索赔的要求。
4.成交供应商不得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转包、分包给其他企业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5.修订原则与澄清需求
(1)投标文件中投标函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投标函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八、联系方式
如供应商有疑问,请于2022年06月21日前将疑问内容以电话方式联络采购人,联系电话:3168037 。
如对采购过程中有问题需要反映或者投诉,可联系采购人纪检监察部门,联系电话:3168900。
附件:1.投标文件版式
2.综合评分表
3.合同模板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0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