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对2022年度档案数字化社会购买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220060)进行公告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提高档案规范管理水平,采购人拟购买第三方服务对本机构文书、人事、党员、基建及业务归档档案进行规范整理和数字化加工。
(二)项目要求
1.2021年度纸质文书档案10000份,约150000页(包括永久、30年、10年和暂存文件),进行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包括永久、30年和10年的资料全部进行数字化加工、档案分类、保管期限分类、条目录入、打印目录、装盒、单份文件装订、编写页码、盖档号章、编写件号、扫描、挂接及刻录光盘、上档案柜等)和暂存文件档案整理。
2.基建档案:4卷,根据本局《档案分类方案》规定分类整理、起钉、托纸、打页码、订装、录入泰坦系统、打印目录等; 图纸一律折叠成297×210mm规格。
3.企业登记档案整理6500卷,每卷约45页,约292500页,整理项目包括起钉、托纸、打页码、分类、扫描、录入、排序、挂接(包括对扫描资料进行检查、设置级别、图像纠偏、去噪等图像处理)、条形码录入管理、装订、质检、档案盒的编号、入盒、上档案柜等;在泰坦系统录入条目、打印目录、并将目录装订成册等。
4.人事档案整理审核20本,加插210本,整理项目包括审核、装订和装盒等。
5.党员档案整理10本,加插180本,整理项目包括整理、装订和装盒等。
6.其他业务档案整理2000卷,每卷约40页,约80000页,整理项目包括起钉、托纸、打页码、分类、扫描、装订、档案盒的编号、入盒、录入和打印目录、装订目录和上档案柜等。
7.以上档案整理包含档案用品使用(文书、业务档案纸质档案盒和光盘除外)。
8.服务队伍确保人数不少于2名,提供在本单位任职的相关证明(提供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之前三个月任意一月的《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
(三)服务期限
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四)付款方式
中标后,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正式合同,确定支付方式及支付金额。
二、供应商的资格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登记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应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法人资格凭证。
(三)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及“信用江门”(http://xyjm.jiangmen.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文件制作日期10天内“信用中国”和“信用江门”的截图信息,否则视为该项资质不通过。
(四)已在政府档案部门登记备案的档案中介服务机构,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服务。
三、投标要求
(一)报价要求
本项目预算最高限价(含税)为人民币肆拾肆万元整(¥440000元), 供应商报价时需提供详细的费用预算明细表(即包括单价金额、总价金额),报价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
(二)资料提交要求
1.供应商须按照要求提交本次投标有关资料(详见附件1)。
2.请有意向的单位于2022年6月3日前向采购人咨询详细情况并提交报价资料,报价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日下午5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江门市东华二路七号8楼办公室(3)。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装订、密封要求
(一)投标文件的编制
1.供应商须按本公告附件的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编制提供投标文件一式叁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正、副本内容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须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本公告给出格式的,各供应商必须依给定的格式制作;本公告未给出格式的,各供应商可自行设计格式。
2.本次采购项目(除竞价采购方式之外)只接受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的方式进行投标;未经采购人同意不接受多方案、多报价的方式进行投标。
3.供应商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合同期限内投标或者中标后的单价及总价固定不变。
4.供应商如对本采购项目报价,即表示认可采购人提出的全部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一年内不得参与采购人组织的任何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必须满足于(但不限于)采购人提出的采购需求。
(二)投标文件的装订
投标文件的正本及每一份副本应分别装订。装订应采用普通订书机装订或胶装,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由此造成松散、脱落的,后果由报价供应商自负。
(三)投标文件的密封
投标文件的正、副本均须密封在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供应商名称,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五、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附件2)确认采购项目的成交供应商,请供应商根据项目要求提供投标资料并报价,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及部分分项目的最高限价,否则无效。
六、其他事项
1.本采购公告中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
2.供应商未达到开标规定的,采购人按相关规定另行处置和发布公告。
3.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供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到现场实地查勘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外造价或索赔的要求。
4.成交供应商不得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转包给其他企业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5.修订原则与澄清需求
(1)投标文件中投标函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投标函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七、联系方式
如供应商有疑问,请于2022年6月3日前将疑问内容以电话方式联络本单位,联系电话:3168037 。
如对采购过程中有问题需要反映或者投诉,可联系采购人纪检监察部门,联系电话:3168900。
附件: 1.投标文件格式
2.综合评分表
3.合同模板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