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对“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务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220054)进行公告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采购人单位现有公务车辆16台,为保障车辆使用正常和安全,拟采购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项目。
(二)项目要求
供应商具有机动车维修资质等相关资质,为采购人提供车辆维保服务。
1.车辆常规维保服务
2.车辆维修及保养服务
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免费24小时响应、突发时间1小时内及时响应维修服务,能满足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汽车小修、汽车大修、总成修理、专项修理、洗车等。
3.优先对采购人16台公务车辆提供服务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维修服务。在江门市市区(蓬江区、江海区和新会区)内发生故障需要急修的,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应及时派员抢修;提供江门市市区(蓬江区、江海区和新会区)内24小时免费拖车服务;提供接送维修服务(不另行收费);提供车辆维护技术指导。
4.成交供应商应当自行制作并规范格式填写《公务用车维修单》,详细列明各项维修费用并于结算时提交采购人验收。
(三)项目预算和服务期限
1、本项目总预算(含税)为人民币陆拾万元整(¥600,000元),每次的维修收费标准见附件4(《车辆维修及保养收费标准》),不在表格中的维修项目及保养配件费用的计价方式:(工时×工时单价+配件费)×供应商投报的折扣率,“工时”按照江门市交通运输行业协会《江门市汽车维修工时定额》(江交协[2013]45号)的内容执行。
2、项目服务期限为二年或项目预算用尽为止。(自2022年6月1日开始计算)
(四)付款方式
中标后,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正式合同,确定支付方式及支付金额。
二、供应商的资格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登记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应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法人资格凭证。
(三)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及“信用江门”(http://xyjm.jiangmen.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供应商必须提供投标文件制作日期当天“信用中国”和“信用江门”的截图信息,否则视为该项资质不通过。
(四)服务供应商应当具有机动车维修资质。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及提供服务。
三、投标要求
(一)报价要求
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为维修费折扣率,即如果供应商投报的折扣率为90%,则实际支付费用=维修费×90%。(例如,常规维修费为2000元,投报的折扣率为90%,则实际结算维修费=2000×90%=1800元。)
(二)资料提交要求
1.供应商须按照要求提交本次投标有关资料(详见附件1)。
2.采购需求中标注“★”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必须逐条进行响应,有任何一条负偏离的,将导致无效投标。
3.请有意向的单位于2022年5月25日前向采购人咨询详细情况并提交报价资料,报价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25日下午5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江门市东华二路七号8楼办公室(3)。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装订、密封要求
(一)投标文件的编制
1.供应商须按本公告附件的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编制提供投标文件一式叁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正、副本内容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须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本公告给出格式的,各供应商必须依给定的格式制作;本公告未给出格式的,各供应商可自行设计格式。
2.本次采购项目(除竞价采购方式之外)只接受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的方式进行投标;未经采购人同意不接受多方案、多报价的方式进行投标。
3.供应商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合同期限内投标或者成交后的折扣率报价固定不变。
4.供应商如对本采购项目报价,即表示认可采购人提出的全部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一年内不得参与采购人组织的任何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必须满足于(但不限于)采购人提出的采购需求。
(二)投标文件的装订
投标文件的正本及每一份副本应分别装订。装订应采用普通订书机装订或胶装,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由此造成松散、脱落的,后果由报价供应商自负。
(三)投标文件的密封
投标文件的正、副本均须密封在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供应商名称,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五、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附件2)确认采购项目的成交供应商,请供应商根据项目要求提供投标资料并报价,折扣率报价范围为0—100%,否则无效。
六、其他事项
1.本采购公告中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
2.供应商未达到开标规定的或经评审没有合格供应商的,采购人按相关规定另行处置和发布公告。
3.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供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到现场实地查勘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外造价或索赔的要求。
4.成交供应商不得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转包给其他企业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5.修订原则与澄清需求
(1)投标文件中投标函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投标函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5)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七、联系方式
如供应商有疑问,请于2022年5月25日前将疑问内容以电话方式联络本单位,联系电话:3168037 。
如对采购过程中有问题需要反映或者投诉,可联系采购人纪检监察部门,联系电话:3168900。
附件: 1.投标文件版式
2.综合评审表
3.合同模板
4.车辆维修及保养收费标准参考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