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近期我国多地再次出现疫情散发态势,为保障出游安全,江门市消委会在此提醒全市广大消费者,要严格执行国家和当地政府疫情防控措施,如非必要尽量避免或减少出行,出游也务必强化安全意识,做好个人防护。
一是出游遵守防疫要求。出行前,要密切关注出发地、目的地卫健、疾控等部门发布的疫情动态和预警提示,加强风险评估,合理规划线路,切勿前往中、高风险和出现疫情的地区旅游,倡导市内游、周边游、短途游。进入公共文化场馆、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场所时,务必全程佩戴口罩,自觉遵守测温、扫码、一米线、不聚集、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防控要求,确保自身安全。密切关注身体状况,如出现发热、干咳、嗅觉及味觉障碍等不适症状应立刻停止行程,及时联系当地疾控部门或医疗机构进行就诊。
二是选择安全出游方式。如参团旅游,建议选择资质齐全、信誉良好、口碑较好的旅行社,并签订正规的旅游合同,明晰行程安排、食宿标准、双方权利义务等重要信息。理性购买在线旅游产品,自觉抵制“低价游”“0元团”等虚假宣传,以防落入“黑中介”“黑导游”设置的旅游消费陷阱。如自驾出游,提前做好出行规划,留足旅途时间,紧密留意高速公路交通状况,做到预约出行、错峰出行、文明出行。
三是出游就餐倡导分餐。出游就餐期间,建议选择证照齐全、经营规范、卫生条件较好的餐饮单位,尽量避免前往人员集聚密度过大的餐厅、饭店等。就餐时,提倡使用公勺公筷,分餐食用,尽量避免面对面就坐,席间减少交谈,缩短就餐时间。同时,根据用餐人数合理点餐,自觉减少食物浪费,主动践行“光盘行动”。
四是景区购物谨慎理性。在景区购物时,务必选择正规商超或集贸市场,注意做到货比三家,认真辨别商品真伪和质量好坏,拒绝购买夸大宣传、无标签标识、来源不明的商品,慎防诱导式销售手法。坚持做到合理消费、按需消费,切实防范各类消费风险。
五是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妥善保存旅游出行相关的发票收据、消费清单、支付记录等消费凭证和商家宣传资料。如自身合法权益遭受侵害,建议先与商家进行沟通协商,依法提出自身合理诉求,争取与商家达成和解。如商家拒不遵守相关承诺或怠于履行法定义务的,可向商家所在地的行政监管部门或消委会组织进行投诉,也可拨打12315、12345等热线进行反映,依法理性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