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对“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先进装备制造业知识产权保护平台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220024)进行公告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实施市委市政府“科技引领”、“工业振兴”等六大工程的战略部署,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推动先进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中的保障作用,培育更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装备制造创新型企业,现开展市先进装备制造业知识产权保护平台服务项目,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采购人开展知识保护工作,为江门市(以下或称全市、我市)企业提供维权援助、海外预警、培训宣讲等服务。
(二)项目要求
1.组建知识产权技术咨询专家库。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出具完22份专家意见书。
工作方式:在全国征集50名知识产权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专业人才组建知识产权技术咨询专家库,涵盖商标法专家、专利法专家、不正当竞争保护专家、商业秘密保护专家、技术调查官专家等,为市内各创新主体提供专利业务咨询、维权指引、侵权分析等维权援助服务。同时在处理知识产权侵权纠纷过程中,参与侵权裁决和案件办理、现场技术指导、协助查明技术事实、提供咨询意见等,提供专家意见书22份。
2.持续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3年5月。
工作方式:协同市场监管局职能部门、入驻平台服务机构、各创新主体等收集、上报有关行政执法案件线索,可根据案件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判,提供专家意见。协助查处专利商标侵权、专利纠纷等知识产权案件,协助开展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公证处、律所、入驻平台的服务机构,为江门市各创新主体,持续开展知识产权“多对一”维权援助综合会诊服务,面向全市企业举办有关维权援助服务活动20场次,为企业提供权威专业、可行性强的指导意见,切实解决企业维权难问题。
3.协助企业建立海外专利风险预警机制。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5月。
工作方式:与市内重点行业涉外业务频繁的企业对口交流,跟踪相关技术领域的专利活动,收集和分析相关专利信息及市场信息,了解竞争者的动向。指导企业科学构建与其海外经营战略相对应的专利风险预警机制,针对江门2个重点行业出具2份的专利预警分析报告。
4.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业务培训或研讨活动。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5月。
工作方式:联动市场监管局部门、入驻平台服务机构,面向市内各创新主体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业务培训或研讨活动3场次,如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需线上培训或者研讨活动,场次可适当增加,参与企业不少于150家。培训或研讨主题由采购人确定,中标单位负责制定活动方案、落实活动事项,包括场地布置、服务机构对接、讲师对接、学员通知、课程跟踪等事项。
5.协助采购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绩效考核工作。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5月。
工作方式:依照2022年江门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清单,在考核期间派1人协助甲方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绩效考核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协助制定加强知识产权侵权假冒“黑名单”管理制度、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及标准等相关制度;整理专利、商标、地理标志、商业秘密、集成电路布局设计等不同类型行政案件材料;梳理发掘具有典型性、代表性和影响力的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典型案例和指导案例等工作,促进江门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在全省绩效考核中领先。
(三)服务期限
组建知识产权技术咨询专家库,出具专家意见书的服务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出具完22份专家意见书止,其余服务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至2023年5月31日止。
(四)付款方式
中标后,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正式合同,确定支付方式及支付金额。
二、供应商的资格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登记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应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法人资格凭证。
(三)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及“信用江门”(http://xyjm.jiangmen.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文件制作日期10天内“信用中国”和“信用江门”的截图信息,否则视为该项资质不通过。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服务。
三、投标要求
(一)报价要求
本项目预算最高限价(含税)为人民币陆拾贰万元整(620,000元), 供应商报价时需提供详细的费用预算明细表(即包括单价金额、总价金额),报价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
(二)资料提交要求
1.供应商须按照要求提交本次投标有关资料(详见附件1)。
2.请有意向的单位于2022年04月08日前向采购人咨询详细情况并提交报价资料,报价截止时间为2022年04月08日下午5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江门市东华二路七号8楼办公室(3)。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装订、密封要求
(一)投标文件的编制
1.供应商须按本公告附件的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编制提供投标文件一式叁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正、副本内容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须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本公告给出格式的,各供应商必须依给定的格式制作;本公告未给出格式的,各供应商可自行设计格式。
2.本次采购项目(除竞价采购方式之外)只接受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的方式进行投标;未经采购人同意不接受多方案、多报价的方式进行投标。
3.供应商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合同期限内投标或者中标后的单价及总价固定不变。
4.供应商如对本采购项目报价,即表示认可采购人提出的全部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一年内不得参与采购人组织的任何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必须满足于(但不限于)采购人提出的采购需求。
(二)投标文件的装订
投标文件的正本及每一份副本应分别装订。装订应采用普通订书机装订或胶装,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由此造成松散、脱落的,后果由报价供应商自负。
(三)投标文件的密封
投标文件的正、副本均须密封在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供应商名称,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五、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附件2)确认采购项目的成交供应商,请供应商根据项目要求提供投标资料并报价,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及部分分项目的最高限价,否则无效。
六、其他事项
1.本采购公告中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
2.供应商未达到开标规定的,采购人按相关规定另行处置和发布公告。
3.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供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到供货现场实地查勘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外造价或索赔的要求。
4.成交供应商不得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转包给其他企业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5.修订原则与澄清需求
(1)投标文件中投标函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投标函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七、联系方式
如供应商有疑问,请于2022年04月08日前将疑问内容以电话方式联络本单位,联系电话:3168037 。
如对采购过程中有问题需要反映或者投诉,可联系采购人纪检监察部门,联系电话:3168900。
附件: 1.投标文件格式
2.综合评分表
3.合同模板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04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