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江府办函〔2018〕83号)的要求,江门市质量强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2021年市民质量满意度测评。现将测评结果通告如下:
一、测评范围与内容
测评覆盖江门市7个县(市、区),测评内容包括市民满意度、市民知晓率、市民参与率。市民满意度的测评从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公共管理质量四方面展开。市民知晓度的测评主要是了解市民对本市开展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的知晓情况。市民参与度的测评主要从市民参与本市开展的各项质量活动(如质量月活动等)的意愿和行动两方面展开。
二、测评结果
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有关市民质量满意度测评方案的规定,测评出江门市2021年市民质量满意度为84.51分(注:以下各指标满分均为100分),创建工作知晓度为76.57分,创建工作参与度为 87.62分,三项指标比2019年84.02分、70.82分、86.21分分别提高了0.49分、5.85分、1.41分,处于中等偏上水平,创建工作成效各方面均比2019年有不同程度的提升(注:每两年测评一次)。
从二级指标来看,产品、工程、服务、公共管理质量四个二级指标满意度得分均在80分以上,处在比较满意水平。产品、工程、服务、公共管理质量满意度分别为84.85分、82.86分、83.92分、84.07分。
测评结果显示,通过开展“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活动,我市的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水平得到整体提升,市民的满意度不断提高,质量获得感不断增强。
江门市质量强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7日